耕地变宅基地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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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想要使得耕地变为宅基地的,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组织成员收到申请之后需要依法进行审批,确定满足既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批准申请。对耕地变宅基地如何处理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耕地变宅基地如何处理?

一、耕地变宅基地如何处理?

1、想要使得耕地变为宅基地的,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农村村民与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协议。

2、审核建房申请。

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

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县级市)规划、国土房管部门备案。经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县级市)规划部门申请村民住宅用地,由区(县级市)规划部门根据村庄住宅规划,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

4、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规划部门核定的用地红线、界址坐标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用地预审,由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

5、用地报批。

(1)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报批规定,持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红线、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村民住宅的,由市(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3)用地报批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后,由市(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向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用地批复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2)位于城市、镇规划区内的,由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位于村庄规划区内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中,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规划部门向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农民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部门根据村庄住宅规划分割宅基地,并根据建房申请人的备案名单向申请建房的村民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规划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国土房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2)建设农民非公寓式住宅的,由申请建房的村民持规划部门核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8、办理权属登记。

建设农民公寓式住宅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村村民建房协议依法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房产证

建设农民非公寓式住宅的,由申请建房的村民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依法向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房产证。

二、提出获得宅基地的申请一定会被批准吗?

1、提出获得宅基地的申请不一定会被批准。

不予批准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2、村民必须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三、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1、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

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2、在农村宅基地上修建自建房不一定需要交税,需要缴纳税费的自建房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况:

(1)私自占用耕地建房自用的农民

即使是实实在在的农民在农村盖自己居住的房子,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都是在占地建房,要缴纳占用土地费和相关附加税

(2)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自建房建成之后不是自己居住使用,而是用作它途,比如做生意,做门面房,办厂之类的用途,虽然他们也叫自建房,但因为用途违背了居住的初衷,所以还要增加营业税、城建税等附加税费。

(3)农民自用的自建房位于城市郊区或是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

该种情况下的自建房,虽然也是自用的,但是因为地理位置已经不仅仅是占用农村耕地,而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已经不属于集体用地了,所以除了缴纳占用耕地的土地税外,同样也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但是,这里的自建房房主是拥有不动产证的,而且房子还可以用作交易,不同于单纯的农村的自建房,不能交易,没有个人的不动产证。

农村地区的村民若是想要获得宅基地,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但就实际情形俩看,并非只要提出申请就一定可以获得宅基地。且若是获得了宅基地,也需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若是不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使用,宅基地的使用权有可能会被收回。对耕地变宅基地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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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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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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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属审核。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共同确认变更后新界线、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内,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
(二)地籍测量。对变更后新产生的宗地的形状、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准确的测绘、计算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要进行相应的修测。
(三)注册登记。变更登记申请经过变更地籍调查之后,其成果经检查验收,达到依据充分、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要求,便可上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四)填发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要更换土地证书。
能怎么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对农村宅基地,耕地征收进行补偿
先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即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宅基地的补偿费用肯定是和耕地的补偿不一样的。
耕地征用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而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是村集体所有的,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注意,这两种补偿并不是都能拿到的。
宅基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所以这部分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的使用人。但是呢,房屋的产权是咱村民私有的,所以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
另外,如果咱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村民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农村宅基地拆迁8项补偿款
1. 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 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 附属物补偿,包括禽舍、水井、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热水器水电表移装费、花坛、铝合金等;
4. 搬家费;
5. 临时安置补助费;
6. 搬迁奖;
7. 院内土地补偿;
8. 院外小菜地,这个常常合并在统一征地里补偿。
房屋拆迁补该怎么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是参照当地的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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