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果是什么?
1、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果为各当事人需要返还因为签署了合同获得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耕地不一定可以出租给集体经济以外的个人使用。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4、租赁土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二、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1、土地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依照原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如果到期不想继续承包的,可以不办理续期,此时承包合同即告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不让续签的,首先可以与发包方协商解决问题或者请政府居中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应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可以使用吗?
1、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不可以使用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此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占地,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没有使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法定的土地使用权属身份证,没持有此证,开发企业不能开发,建筑企业不能去建设,开发企业更不能上市去经营出售和出租。非法使用土地建房的应拆除,正建的停止施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若是无效,那么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各方很有可能会发生纠纷。对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果是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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