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订立车辆赠与合同的,并非必须经过公证。
但是,相较于一般的赠与合同,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这主要体现为: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属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然,也就是说,除非有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是否是可以撤销的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两种: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赠与人即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在以下条件具备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3、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如下: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一)赠予财产完好无损时,赠与人可以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动产返还需要交付,不动产的返还除了交付还应该变更登记,对于股权,产生分红的,应该再返还的时候连同分红一起返还。
(二)赠与财产出现毁损灭失并且赠予财产属于特定物的情况时,不能返还或不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赠与财产转移至第三方时,不能认定是恶意转移的,应当认定受赠人无法返还财产,可以折价补偿
(三)在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时,如果赠与财产发生自燃贬损的,受赠人只需返还财产,一般不用承担贬损责任;在法定撤销中,因为受赠人存在较为严重的过错,如果受赠人在赠与撤销后故意使赠与财产发生贬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贬损补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是否要受赠人承诺
赠与合同必须要受赠人承诺同意,才能成立。赠与合同一般性质如下: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
1、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4、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也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口头承诺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要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通知,但是存在一个例外: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5、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车辆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