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的关键在于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是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一、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统一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职工人每月工资代扣代缴,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的关键在于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时间,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是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二、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婚内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内增值部分如果属于自然增值,一般依然认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以及其增值部分进行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出售的增值部分就是该条所指的“自然增值”,应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

三、社保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后,工资、奖金等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社保俗称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费用由单位缴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剩下三种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的缴费比例共同缴纳,一般个人那一部分从工资里面扣除,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也就不存在退休金问题,如果离婚时想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退休金,法院不会支持。

但是以工资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那一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主张分割,法院应当支持。对于退休金这一部分,明确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企业年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企业年金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非常明确的标准,企业年金作为夫妻中的一方在劳动收益,显然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协议的签订时,应当则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隔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以后出现财产分隔纠纷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养老保障计划。企业年金主要有三种领取方式,分别是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和转为商业年金领取。

要知道,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除了日常家事范围内的事务以及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外,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一键咨询
  • 135****00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3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6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后一方的公积金是共同财产么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赋予的,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据此,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可以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这样既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解决了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积金是否是共同财产?
公积金是否是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的关键在于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是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归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婚内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用掉的公积金是应当进行分割的。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婚姻法第十九条允许夫妻双方对婚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自由约定,所以,如果夫妻约定了公积金归一方所有,那公积金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可以不给对方分割。
综上,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且双方在婚内并未进行书面的其他约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指的是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出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在婚姻中,公积金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通过实际缴纳还是依法应得,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公积金享有平等的权益和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财产权益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或侵犯另一方的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有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十一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男方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1、若是婚后取得的公积金,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进行分割。2、要是一方在结婚之前取得的公积金,则通常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市民王先生与李女士都已年近不惑,却因双方感情不合闹起了离婚。王先生2013年
第一次到秀洲离婚被驳回,后两人关系仍旧未能得到改善。2014年7月,王先生
第二次到离婚,这次李女士作为当事人,自觉双方的矛盾确实难以调和,所以同意了王先生的离婚要求,但是李女士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名下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对此王先生难以理解,他认为公积金是自己供职的单位和本人共同交纳,因属于个人财产。再加上目前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也无法提取,因此没有办法将公积金进行分割。王先生直言:“从来没听说离婚还要分公积金的。”那么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法官说法住房公积金从其性质上看,是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但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要求。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类型,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婚内所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没有用掉的公积金是应当进行分割的。但是提醒大家的是,婚姻法第十九条允许夫妻双方对婚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自由约定,所以,如果夫妻约定了公积金归一方所有,那公积金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了。离婚时可以不给对方分割。
综上,如果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且双方在婚内并未进行书面的其他约定,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方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方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区分的关键在于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的是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分清资金取得的时间是当事人举证的关键辅花滇拘鄄饺殿邪东矛,也是审查的重点。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通过折抵的方法,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鉴于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可以判决当事人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承担给付的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一方公积金是不是共同财产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