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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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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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一、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

违约方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不过要承担违约解除合同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做出的规定,法定的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由守约方享有。除非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违约方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还有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合同解除后守约方并没有丧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的违约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违约方是无权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无法获得利益,违约方也将遭受巨大损失的,则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即使解除了合同,违约方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违约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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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在性质上属当事人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事先约定,就违约金来说,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性质。旨在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因此,违约金的性质不仅仅是赔偿性质,还兼具惩罚性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当事人在《借款协议》中同时约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条款,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其约定系有效的,故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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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amp;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超过部分不能得到支持。因此,在借款合同中既约定逾期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能够同时得到支持,但是违约金不能超过借款利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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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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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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