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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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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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署合同需要注意: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经办人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4.约定违约条款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6.明确合同签订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入职签的合同是什么合同

新员工入职之后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订车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车合同需要注意:

1、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

2、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任的细节,包括交车方式、时间等。

3、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以及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等。

4、注明售后服务,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

5、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购车合同模板如下: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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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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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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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明结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只写小明的名字;或者小明结婚前贷款买房,房产证也只写小明的名字,领结婚证前贷款已还清。跟小红结婚以后,这套房产属于小明的婚前财产,即使跟小红离婚了,这套房子仍然归小明所有,而且婚后房产的自然增值也归小明所有。比如小明原先花50万买的房产,后来房价涨到60万了,那么这60万都是小明的。这套房产并非跟小红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哦。虽然产权只是小明一个人的,但婚后这套房产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如果他们婚后房子自己不住,而是用于出租,那么租金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那这么说,当个包租婆也不错的!情况
二:小明结婚前自己或父母付首付,自己贷款买房,房产证只写小明一个人的名字,婚内依然在还款。虽然小明和小红结婚以后,还是小明一个人在还款,但这时候的小明赚的钱已经不属于一个人的了,日常的吃喝开支加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了,房产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房产归小明,未还完的贷款也是小明的个人债务,而婚姻期间的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小明需要对小红进行补偿。情况
三:小明或小明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只写小红的名字。通常认定这是一种赋条件的赠与行为。在小明和小红领取结婚证之前,如果分手了,房产归属小红,但小明可以要求小红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小明和小红领取结婚证以后离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小红的了。其实是最不推荐这种形式,婚前因种种原因分手的话还要谈钱,两个家庭会因此撕破脸,离婚的话,小明岂不是赔了房款又跑了夫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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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明在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小红和小明的名字。此情况需要事先明确双方对该房产的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购房后,小红和小明分手的话,不论有没有领取结婚证,后续的房贷应由双方共同偿还,也可以在分割该房产时,通过在银行变更贷款人的方式一并解决后续还款。。如果产权上约定好了份额,那么小红需要支付小明相应的首付费用,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就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情况
七:婚前小明和小红全款买房,房产证写小明和小红的名字。这种情况同情况六,约定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确各自份额。现实中一般按照出资比例来约定各自份额。这样大家也没什么好扯,分割房产时,按照份额来划分。情况
八:婚前两人贷款买房,房产证写两人的名字。产权情况同情况七,还款是双方的共同义务,分手的话通过在银行变更贷款人的方式解决后续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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