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盖房怎样处理
非法占用土地建房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不管是农村村民还是其他主体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均面临被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房审批部门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建房审批部门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村民填写申请表,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给村民小组(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提交至村委会);
2、核查,村民小组收到申请汇总申请人名单报给村委会;镇政府每周星期二和星期五(遇节假日或工作冲突顺延)定期组织村民小组、村委会及农业农村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有关人员到实地核查;
3、讨论和公示,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审批,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进行联审联办,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关资料,由规划建设办公室归档留存,并报上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6、丈量和验收,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规划办公室在村民建房开工前到现场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在建房竣工后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证)验收意见表》,可以向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三、违章建房包括有哪些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对这种情况,被拆迁人也应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因为他的违章建房这一违法行为,在根据城市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罚(应认定未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按照处罚规定,补办了有关手续后,该房屋就已经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应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2、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补办手续未补办有关手续的。因为被拆迁人的违章建筑显然不属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所以,相关部门才可以进行罚款处理,责令其补办手续,但其并未按照处罚规定缴纳罚款,补办手续,并未将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应由其自负,房屋所有人当然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但是对于该违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购置的,应该酌情予以补偿。应该明确的是,对其建筑材料补偿仅仅是补偿其残存价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3、建筑物属违章建筑,虽已按城市土管、规划部门处罚并补办了所有手续,但是在处罚决定上载明了附加条件的,要严格按照附加条件执行。如果附加条件不明确,难以理解的则被拆迁人对房屋享有货币补偿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
农村非法占用耕地盖房怎样处理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而修房的,那么不仅会被强制性要求拆除,而且还会退还被非法占用的土地,所以,要修建房屋一定要按正常的程序走,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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