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能强拆吗?
1、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不能强拆,基本农田建的养殖场一般不会被强制拆除,强制拆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2、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也就是说,养殖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把握的原则是“少量”和“确实”,不能全部占用或大部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占用必须先落实补划,补划的权限在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也就是经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进行补划,将拟占用地块调整成一般耕地,才能备案和动工建设。对于占用的比例及补划的程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例。
补划程序一般是乡镇调查实际情况并报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然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是否同意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
1、养殖场使用权期限届满不一定需要土地的原用途。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2、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强拆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催告阶段。
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腾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
实践中,有些拆迁方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为一谈,把征收补偿决定发成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是违法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依法撤销。
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即使拆迁户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拆迁方也不能擅自强拆。拆迁方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受理拆迁方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询问拆迁方和拆迁户双方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来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在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0天内,法院需作出是否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强制执行的,会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相关裁定送达申请的机关。
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能强拆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养殖场如果是建在基本农田上,也是不能够强制性的拆除的,强拆必须要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程序。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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