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8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

一、关于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下列规定:试用期的工资要高于劳动者所在的单位的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有什么规定呢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法最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最低工资的规定:最低工资保障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最低工资保障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有什么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试用期试用期和试用期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试用期试用期和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代替考试罪中哪些考试包含考试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试用期与试用期有什么区别,试用期是不是只有试用期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6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试用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试用期试用期都有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上班三天的,是有工资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试用期工资低于工资标准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可见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的最低底线,用人单位不得突破。
10w+浏览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考试是什么意思啊?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工资相关都有哪些规定?
只约定试用期工资的劳动合同有瑕疵但有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考试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替考试罪中的考试有哪些 在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 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那么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究竟有哪些? 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体包含哪些考试,最高人民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说明。但据统计,“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十几种,包括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而英语四六级等部门规章、文件设立的考试,不在“替考罪”的范围。 考试作弊无论是否入刑,都是有违诚信的,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的纪律,公平诚信考试。 相关知识: 替考入刑范围,草案一审稿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据统计,目前有4类200多种国家考试。是否在这些考试中替考都要受刑罚?有常委会委员建言范围过于宽泛,打击面过大,需进一步明确。对此,草案二审稿将范围缩小到“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有什么规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