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么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购买的房屋无证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因属于违章建筑、超期临时建筑以及不合法小产权房而无证的,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动迁房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动迁房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无效。动迁房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公证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能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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