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除名需办离婚分割。房产分割是主要针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房产可能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可能按份额登记在两人名下,不管是哪种情况,本质都是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想要买房,需要先凭离婚协议等相关资料去房管局办理房产分割(需双方到现场);这种方式是免征税只需缴纳一定手续费和工本费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双方都有权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如何办
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由于该房产是婚内获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都有权参与分割;但是如果房子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
二、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者一方父母出首付,然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三、房子是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
四、房子是一方继承获得的,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这一方继承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离婚房产两个人的名字要如何除名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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