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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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

一、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这些:

1、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所需药品;

2、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治疗费用;

3、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后可以享受什么工伤待遇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伤残赔偿的主要项目有什么

认定为工伤的赔偿项目因人而异,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13种: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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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有什么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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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包括哪些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2、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另外的30%,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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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项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以及有关补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3)伤残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生活护理费等。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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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伤赔偿项目及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内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超过24个月医疗费用实际发生。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0元交通费用实际发生停工留薪期内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没有规定计算标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食宿费执行普通公务人员出差标准。医疗终结辅助器具按国家规定标准(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费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一至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每月伤残津贴五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70%6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6个月、26个月。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6个月、3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9个月、3个月。伤残等级签定费实际发生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疗费用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治实际发生非法用工事故伤害一次性赔偿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16倍因工死亡丧葬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40%。其它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10%。注:上年支配收入: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3094元,同比增长1
1.8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4637元,同比增长1
2.68%。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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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在中山工伤待遇包含的项目主要是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但是中山市政府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各项工伤待遇的具体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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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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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赔偿项目包括哪些项目?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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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我想请问您关于辽宁省工伤待遇有哪些赔偿项目的,我家公最近发生工伤还在医院昏迷不醒所以我想了解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以下是关于辽宁省工伤待遇有哪些的解答,请您参考,谢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8个月
2、六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五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个月
2、六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四)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0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辽宁标准)
1、七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6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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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项目有哪些
工伤待遇是在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之后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主要是让受了工伤的职工在生活和医疗上有一定的保障。大体来说,工伤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还有死亡待遇。那么在工伤医疗待遇中主要包括了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内以及康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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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作室刚开始招收员工,准备待遇水平要高一点,有没有员工待遇相关推荐的,要那种很受益的项目。
[律师回复]
一、基本月薪和提成
就是你的基本工资,深圳的最低基本工资刚刚升到1100元/月,这个每个公司都会和所招聘的员工讲的很清楚,需要注意的是:
1、一般企业的月薪是税前工资,如果你在之前的企业是税后工资,简历要求的也是指的税后的工资额一定要在面试的时候讲清楚,省的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很多企业有规定绩效工资,这个也可能是个陷阱,也就是在和你谈好的工资额中抽出一定的比例(一般是30%)作为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来决定发放的额度,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都成为企业变相减薪的一个手段了。
3、如果你是销售人员,基本工资更多是个底薪的概念,更关注的应该是平台的好坏和提成比例。
二、现金补贴
很多企业有给员工提供现金补贴,最常见是三种:餐补、公交补贴和通讯补贴,一般出差、日常的打车什么的也有实报实销,但是也有这样的情况,例如,有的企业的打车补贴是按照职责和层级来规定的,是一种包干的形式,就是给这个数不管你这个月实际用了多少。实际上这种制度很不合理,容易造成越多做事的越要贴钱的现象。
其他补贴如结婚、生子、丧事补贴、也有公司有开车的油补、租房的房补等等,不过所占的比例较小。
三、节日礼金
出于对中国传统习惯的尊重,也是符合中国的国情,绝大部分企业会给员工提供接节日礼品或礼品,最常见的是在春节、端午、中秋,多少先不计,至少可以让员工感觉到企业的人性化。这一方面本地企业和台资企业做的比较好,外资企业和港资企业则有可能忽略。
现在也有不少企业文化较好的企业会给员工生日礼金或开生日会,也是不错的,让人感觉很温馨。
四、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在很多企业中占员工收入的很大比例,有时甚至占到30%—50%,有的企业直接规定年终双薪、三薪或者更多,也有的企业是按照企业业绩拿出一定的比例来分给员工,这些都是可观的一笔收入。
但是很多企业将年终奖作为留人的一个手段就不大好,比如笔者经历的一个企业,上一年的年终奖要一点一点发到下一年的7月才最终给完,不等吧可惜了,一等半年走了今年的又可惜了,这样就不好,违背了年终奖的初衷。
五、保险
一般企业都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般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统称五险一金,不过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都能省则省,购买三险就不错了。更别提连整个深圳都还没开始买住房公资金。很多企业为了逃避缴纳保险,会和员工签订阴阳合同,合同上体现的工资额一般是所在地的最低工资,这样的话,员工要仔细衡量一下后果,可能你以后的退休工资是非常少的。
有的企业会帮员工购买集体商业保险,一般是意外险,是少数优质企业才有的福利。
六、带薪年假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企业应该给予做满一年的员工以带薪年假,一般为1年5天,企业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中层管理员工或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多一些天数的年假,但是一般是以平时义务加班为代价的。
七、旅游、拓展和培训
公司一般都会在一年中组织一次到两次的员工外出旅游,以缓解工作压力,增进企业凝聚力和员工间的感情,有时以户外拓展的形式进行。
企业的培训分为内部培训或者外部培训,一般外部培训费用较高,有的企业会要求员工填写培训合同,保证坐满多长时间,否则需要退换培训费,这个一般要慎重。也可以分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外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比较好理解,技能外培训一般为:学历培训、外语培训、证书培训等。
以上是员工待遇相关推荐的解答。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为工伤的原因住院了,我想问一下吉林省工伤工资待遇具体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吉林市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吉林市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吉林市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吉林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五、吉林市工伤停工留薪期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六、吉林市工伤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七、吉林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吉林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复发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5年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
  故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8844元×20=57688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不管地处东部西部,抑或经济发达落后,2015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576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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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工伤医疗待遇有哪些项目?
社保中工伤医疗待遇项目有:住院伙食费用、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的费用等,具体的标准应当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的情况来进行认定,还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费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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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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