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法权益怎样保障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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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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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者合法权益怎样保障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劳动者合法权益怎样保障

一、劳动者合法权益怎样保障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由劳动者通过与单位协商的方式来予以保障;可以由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来予以保障;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来予以保障;或者由法院通过判决来予以保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无故被辞退劳动者怎样维权

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2、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劳动者合法权益怎样保障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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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1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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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学习金融专业的,但是现在有个问题不明白,想知道2017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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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2、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3、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4、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5、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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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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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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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一个消费者,因为前段时间被欺骗了,需要了解一下关于2017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一些内容?
[律师回复]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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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何劳动维权才能保障权益?
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是否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是否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是否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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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怎么保障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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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所有者权益/总资产=41%时,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如何?
[律师回复] 答案你好,这涉及到所有者权益比率:有者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比率与资产负债率之和按同口径计算应等于1。所有者权益比率越大,负债比率就越小,企业的财务风险也就越小。所有者权益比率是从另一个侧面来反映企业长期财务状况和长期偿债能力的。所有者权益比率的分析
(1)所有者权益比率是表示长期偿债能力保证程度的重要指标,从偿债能力来看,该指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中由投资人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越多,债权人的利益也越有保障。
(2)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融资结构和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越稳固,但是,对于一个利润稳定增长或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该比率过高,必然使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所有者不能充分利用债务的杠杆作用,因此,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比率也应适度。所有者权益比率的分析与资产负债率分析的侧重点不同,对所有者权益比率的分析可以参考对资产负债率的分析。资产负债率乏叮催顾诎该挫双旦晶分析中应注意的问题,在此也应引起注意。由此,可见该所有者权益比率仅为41%,相对较低,对债权人的利益保障不大。希望有所帮助。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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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这几天就要去上班了,但是现在因为个人问题他有点担心,咨询下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律师回复]
一、相关概念界定
  
1.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它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此法适用于中国境内自然人与自然人、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共8章98条,对劳动合同的制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劳动者权益
  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获得的应享有的权益,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等。我国业也制定了《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一方面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保护的范围,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明确试用期,加大对劳动者的保护,保障劳动者择业自由,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实施。
  
1.扩大了保护范围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影响较大的一项,它规定了除了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都将使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包括各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此外,《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关系的发展需要,对劳务派遣工和非全日制工作了专门规定,以此来保障特殊类型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中专门针对劳务派遣制定了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对劳务派遣共规定了十一条,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劳动者三方都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有: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是明确了对用工单位的要求:如第五十九条要求用工单位
  该根据现实需要和用人单位需求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期限,并且用工期限是连续不间断的,不能分成数个短期用工期限。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首先,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标准,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一定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其次,用工单位要明确告诉被派遣劳动者在其岗位上的工资待遇及福利;再次,用工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和绩效奖金,并提供相关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在被派遣劳动者正式上岗之前,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以便被派遣劳动者能很快地适应新工作岗位;
最后,若用工单位决定连续用工,用工单位则要对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此外,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三是对劳动合同法中对被派遣劳动者也有具体要求。如: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农民工的保护
  农民工在我过劳动者群体中占有特殊的并且重要的地位,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是时代的、也是现实的需要。虽然《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像对劳务派遣那样有具体章节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但却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意识贯穿始终。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让农民工拥有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企业解雇员工成本提高的规定,使得企业不能随意解雇农民工,这一点保障了农民工拥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就业岗位。
  二是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一点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收益。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点解决了之前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如上所述
2017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自12月1日起,修改达32处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正式施行了,那么,对广大女职工来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到底有哪些与自身权益息息相关的新亮点呢新增“男女平等”:国策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原文:“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第二条)劳动和社保权益:体现社会性别主流化  法律原文:“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第二十三条)特殊权益保护:彰显人文关怀  法律原文:“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第二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六条)尊重人身权利:妇女发展的一大步  法律原文:“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四十条)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第四十六条)明确法律责任:执法走向刚性  法律原文:“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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