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违约金怎样收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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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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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书面合同违约金怎样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书面合同违约金怎样收

一、书面合同违约金怎样收

违约金一般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收取。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怎样约定合法

违约金是依据当事人的事先约定,违约方于违约发生时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在订立违约条款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如果对方违约,对我方可能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

二是如果对方违约,对我方可能获得的利益会不会有所影响甚至减少,比如因对方违约货物延误造成我方生产延误,或者与第三方产生了纠纷等;

三是违约金最高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决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使所订立的违约金条款发挥应有的功效。

当违约金数额不合理时,当事人都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调整。因此,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清楚法律不保护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如果漠视法律的这种制约,不仅对订立违约金的实际目的无法实现,同时也额外增加了日后维护权益时时间和诉讼上的成本。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商业合同违约金怎样算

商业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低于造成的损失,也不能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自己实际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书面合同违约金怎样收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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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违约金如何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书面合同违约金如何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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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有书面合同口头违约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有书面合同口头违约要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书面合同口头违约怎么办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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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违约金一般怎么收
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标准来收取的,但合同当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真的发生了违约这种行为的话,就只能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违约金来收取,法定违约金的收取比例是要结合违约这种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实际的损失要进行过计算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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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承租方单方面违约,我如何发函给他们,违约告知函如何书写?
[律师回复] 原告:夏,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  被告:伍,男,汉族,1986年出生,  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金及水电费4500元;  
2、终止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告与被告及被告的合伙人何在2009年6月1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座落于太阳桥亚华大市场A2栋房出租给他们用于教学场地。合同签订一个月后,被告的合伙人何退出,由被告一人承租使用。该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五年,自2009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止;
第一年月租金为1500元,
第二年至
第三年月租金为1700元,
第四年至五年月租金为2000元;按季度交纳租金,提前一个月交纳;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合同还约定:承租人不按时缴纳租金,拖欠租金壹个月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收回房屋。  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违约,租赁金总不按时缴纳,水电费至今未缴纳一次。被告
第三次缴纳租金的时间应在2010年1月1日,但至目前总以各种理由拖而不缴。原告认为,被告总是拖欠的行为,是一种信誉的丧失;原告的多次和长期的违约也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故此,原告特提起诉讼,及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以上就是关于承租方与出租方违约起诉状范文格式和范文等内容,如果您对自己书写没有把握,建议您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您写,希望上面的内容能对您有用
书面辞职被同意后是否还要承担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书面辞职被同意后是否还要承担违约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于2004年7月年大学毕业后在一私立学校就业,并签定了就业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在此学校教书半年后,我于今年2月22号向学校书面提出辞职,由于提交时间仓促,但在与学校协商后,学校校委会于2月24日同意了我的辞职申请,并要求我最后带几天课,等待新老师交接。我出于责任考虑,都已一一照办。到办理离职手续的那天,学校校长说要下个月才能办理手续,学校表示:我的工资会给我算清,一分也不会少,但是我必须交来违约风险金2000元,而且我的证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全部在我工作期间交给了学校(那次情况是我不交证件,学校暂时考虑延期发工资,但那次我未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上交了证件,学校填写了证件存放学校接收单),现学校表示在结算清后所有证件一并退还给我。在我填写了一份离职书后,我去了另外的工作岗位。等待3月末或4月初去办理所有手续。其实,如果是我的责任需要承担,我不会推脱,但是,有几点问题我还不太清楚,合同中的几点如下:《1》学校合同中关于辞职条款规定:乙方可以书面辞职申请。甲方经调查审核。一个月内做出结论,要么同意乙方的辞职,要么维持合同不变,不同意乙方的辞职。乙方未经同意此致而离岗逃岗的,视为乙方违约。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提出书面辞职,不算违约:1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进修学习的2,乙方参军,考取公务员,移民定居的3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2》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的条款:1违约金:2000元。由月工资做保证。月工资不足2000元的,在签定合同之后5个月内存足余额,以达到2000元2甲方无故解聘乙方,视甲方违约。乙方被解聘(除“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和甲方无故解聘的以外),视乙方违约。以上两条是合同中的原文,在学校工作的半年里,学校共暂时收取风险违约金400元,每个月开100元的风险违约金收据,作为当月所发工资的一部分计算,共4个月。现在,我有一个月的工作工资:950元,二十多天的寒假工资(每天20元),加风险违约金的条子400元,总共也就一千七百多元,所以按风险违约金计算,我可能还要向学校交300元才能结算清楚。另:学校教师手册(有学校公章)人事工作条例规定:教师因事可以书面提出辞职,经学校审批后离岗,不算违约。辞职理由不充分,学校不予以批准的,擅自离岗的,学校保留追究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的权利。依据此条款,我对学校提出的要我交来2000元风险违约金的要求提出了疑问。可学校校长表示,应该只是符合合同中的三项的才不算违约,其他的情况学校批准了也要交来违约金2000元。在整个劳动关系期间,学校已经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但我未及时维护。我这2000元违约金我是否应该承担哪些权利又是我可以维护的以上是我要咨询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得到及时的帮助,感激不尽。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
一、你提前提出书面辞职,单位同意,这实际上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你的行为不属于违约,单位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不合理。但是你要有单位同意你辞职请求的证据。
二、如果无法证明单位对你在提出辞职申请后表示同意,那么你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约行为,但是在违约金的计算上首先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为2000员,从数目上来看也是合理的,因此,如果你无法拿出证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关于单位扣留你的学位等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力字[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企业应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对于单位扣押你档案学历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四、关于以上的纠纷,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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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中不约定违约金吗
书面合同当中一般是要约定违约金的,但是在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就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来处理。不过,法定违约金当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违约金的支付标准,这是要根据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违约的程度,等这些综合性的因素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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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违约责任承诺书怎么写?违约责任承诺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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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违约金合不合法
合同违约金当然是合法的,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不约定违约金,就难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的违约金根本就不设上限,因为违约金要结合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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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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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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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3、司法救济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4、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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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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