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一、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遗嘱里可以约定房子的居住权。

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只要遗嘱有效,即可以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居住权在遗嘱中如何设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通过合同设立和通过遗嘱设立。遗嘱设立居住权,不以书面形式为必要条件,应以符合遗嘱法定形式和效力为准。设立居住权的严格书面要件主要是针对合同设立居住权而言的。对于遗嘱设立居住权来说,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且遗嘱有效,那么以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种非书面形式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也应是合法有效的,这也能充分尊重并还原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居住权人先行申请设立居住权的,应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就遗嘱效力予以确认,并可就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一并申请登记。

实务中设立居住权遗嘱为单独遗嘱,继承人先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的,后申请设立居住权登记,应就继承转移后是否发生处分登记予以审查,若发生处分登记,其受让主体,如受让人抵押权人因不知道存在设立居住权遗嘱情形,应视为善意第三人,此时已转让的,所有权人已非继承人,已不能再继续针对遗嘱人遗产进行设立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只能就所造受损害要求继承人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三、遗嘱里能否处置房子的居住权

遗嘱里可以处置房子的居住权。

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只要遗嘱有效,即可以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一键咨询
  • 131****7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8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7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2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房子想留给儿子老人暂时居住遗嘱该如何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中能约定居住权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遗嘱中能约定居住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中能约定居住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嘱中能约定居住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配偶婚外同居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设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就能够设立遗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夫妻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一方想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不想告知另一半,那么瞒着配偶立遗嘱有效吗
在一般情况下,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不需要特别告知他人,特殊情况除外: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不经过配偶同意的遗嘱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处分财产的对象,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因此,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只要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一定告知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配偶婚外同居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设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的自有权利,只要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就能够设立遗嘱。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夫妻之间存在着矛盾,因此一方想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不想告知另一半,那么瞒着配偶立遗嘱有效吗
在一般情况下,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是遗嘱人的权利,不需要特别告知他人,特殊情况除外: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同时不经过配偶同意的遗嘱的效力主要取决于遗嘱处分财产的对象,如果遗嘱人处分的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不需要配偶同意如果处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否则处分涉及第三人利益,属于无效遗嘱。因此,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只要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不需要一定告知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遗嘱中能够约定居住权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够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遗嘱中能够约定居住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小姨身体越来越不好,最近打算立遗嘱。听说立的遗嘱不能够有抵触法律的内容。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你遗嘱方式法律抵触公约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正文
准据法  公约的基本精神为成全死者遗志,使遗嘱在形式方面易于成立,依公约规定,遗嘱方式符合下列法律规定者都认为有效:
①行为地法。
②立遗嘱人本国法,包括立遗嘱时的本国法及遗嘱人死亡时的本国法在内,因此遗嘱不会因遗嘱人变更国籍而无效,而且有时原来无效的遗嘱,变更国籍后因符合新国家的规定而变为有效。遗嘱人有重复国籍时,只要符合任何一国的本国法即可使遗嘱有效。在有几个法律体系的国家,例如联邦国,应依该国的法律适用规则决定遗嘱人的本国法。如果该国没有这项规则,以遗嘱人与之有最密切关系的法律体系作为其本国法。
③遗嘱人住所地法,包括立遗嘱时的住所地法及遗嘱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在内。
④遗嘱人立遗嘱时或其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公约于住所地外又把惯常居所地作为连结因素,因为住所与惯常居所不一定相同。
⑤不动产所在地法,但只限于与不动产有关的遗嘱。
以上法律都是指内国法而言,不包括国际私法在内,所以没有反致。
这五种法律都可据以决定遗嘱方式有效,但公约不妨碍缔约国现在或将来的法律规则承认其他法律所规定的遗嘱方式。例如有些国家以法院地法作为遗嘱方式的准据法,也得到公约的承认。
遗嘱的撤销  遗嘱成立后可以另一遗嘱撤销。上述的遗嘱方式,也适用于撤销遗嘱的遗嘱方式。此外,对撤销遗嘱的遗嘱还定有更宽大的条件,只要它符合使原先遗嘱有效成立的方式即可成立,不论这种方式是否符合立撤销遗嘱时的要求。例如一英国人在法国旅行期间立一自书遗嘱存于公证人处,该遗嘱依法国法是有效的,因为法国允许自书遗嘱。该人回英国后以另一自书遗嘱撤销前一遗嘱,后一遗嘱依英国法律无效,因英国法规定必须有二人以上证人,但在本案仍有效,因其符合原先遗嘱方式。
遗嘱方式的范围  关于遗嘱的方式与实质如何划分,公约没有规定。公约只就两个引起争论的问题加以明确:
①根据遗嘱人的年龄、国籍或其他身份资格而对遗嘱方式所加的限制,属于形式问题,因而在公约规定范围之内。例如荷兰法律禁止本国国民为自书遗嘱,德国法律禁止未成年人为自书遗嘱。这种限制都被认为是遗嘱方式,而非遗嘱能力。因此荷兰人在没有这种禁止的法国所为的自书遗嘱被认为有效。同样,根据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而对遗嘱效力的限制,也属遗嘱方式问题。例如有些国家对于见证人的年龄及其与遗嘱人的亲属关系有一定的限制,这种限制也属于遗嘱方式问题。
②共同遗嘱为许多国家所禁止,但在缔约国承认共同遗嘱时,其方式也在公约规定范围之内。
公约所允许的保留  包括:
①外国法明显地违反法院地公共秩序时不适用。
②本国国民无特殊情况在外国所为的口头遗嘱,缔约国可保留不承认。
③住所或惯常居所在国内而死亡在外国的本国国民在外国所立遗嘱,如其方式为本国法所不允许,仅依行为地法才能成立,而该行为地国非其死亡地国时,对于这种遗嘱方式,缔约国可保留不予承认。但不承认的范围,只限于遗嘱人在其本国国内的财产。例如一荷兰人其住所或惯常居所也在荷兰,在法国立一自书遗嘱(只有法国承认)而该人死于英国。这个遗嘱从荷兰法律观点来看是无效的。但无效的范围,只限于该人在荷兰的财产。
④缔约国对遗嘱中的非继承事项条款,例如遗嘱中关于收养、认领、指定监护人等条款可保留不适用公约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遗嘱方式法律抵触公约的详细内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遗嘱中能不能约定居住权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能不能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能不能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遗嘱中能不能约定居住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邻居大伯家有几个儿子,为了不为财产伤了兄弟的感情,大伯去世前手写了份遗嘱,即便这样还是免不了争吵,有儿子说手写的遗嘱没效,打印的才有效,到底手写的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手写的最好。打印的容易引起争议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  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  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  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  、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  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  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  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  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  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  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  律。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遗嘱中能否约定居住权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