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决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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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伪造合同诈骗罪可以按合同诈骗罪来进行处罚。构成犯罪者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诈骗数额巨大的就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按规定处相应的罚金。更多关于伪造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决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伪造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决

一、伪造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决

做假合同实施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自然人利用合同诈骗与单位利用合同诈骗。下列几种情形应属于个人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实践中,“应当注意从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和利益归属的团体性两点把握究竟是个人合同诈骗还是单位合同诈骗。而且,这两点之中,利益归属的团体性应当优先考虑”。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三、合同诈骗罪的表现行为是什么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因合同造假而诈骗钱财的行为是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管理的规定,只要诈骗的数额达到额大者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伪造合同诈骗罪怎么判决,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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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合同诈骗罪怎样判?
伪造合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院在判刑之前,会先确定诈骗案件的涉案金额。若是对伪造合同诈骗罪怎样判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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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签名是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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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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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借条算诈骗罪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伪造借条属于诈骗罪。  
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罪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5种形式分别是: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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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般认定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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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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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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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存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么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而使用变造的银行存折骗取银行,伪造变造的存折是金融凭证,其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故符合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仅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我国刑法已设立专款规定了金融凭证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分离出来,所以,在法律适用中,应遵循“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信用卡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信用卡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综上所述,利用存折进行诈骗的,金额较大构成犯罪的话,会按照诈骗罪或者金融凭证诈骗罪处罚。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方式是利用信用卡,因此存折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但是,存折诈骗和信用卡诈骗也有共同之处,两者都属于经济诈骗。犯罪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骗取钱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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