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拆迁房子有贷款如何办?
1、被拆迁的房子有贷款,被拆迁方在拿到拆迁补偿款之后,需要先偿还银行的贷款。
房子被强拆但是有贷款的话,要分情况讨论。一方面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2、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
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二、房屋拆迁是以面积还是以人口计算补偿金?
1、房屋拆迁可能是以面积、也有可能是以人口计算补偿金。
拆迁补偿通常是按照人口数和房屋面积综合进行补偿的,但是,由于每个拆迁项目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2、房屋拆迁程序
(1)第一个程序是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比如有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2)第二个阶段是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3)第三个程序是外业入户评估。
外业阶段,评估机构需要到现场逐户进行评估。
(4)第四个程序是内业结算。
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第五个步骤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6)第六个步骤送达报告。送到拆迁户手中。
(7)第七个是动迁解释。
(8)第八个是把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三、农民不同意还可以征收土地吗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有两公告: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让相关被征收人都可以看到、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行为,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征地农民有三大权利
(1)土地补偿知情权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最近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和者统一年产值标准,也属于农民知情权的范畴,行政机关在制定这些标准前也需要进行广泛的调查,农民有申请听证权和结果知情权。
(2)调查结果核准权
市县政府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报批前,对被征土地的调查结果经被征地农户确认后,将确认的材料作为组卷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给审批机关审查,获得审批机关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实施征收行为。
核准调查结果就是核准市县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年产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是否与农户签字确认的一致。
调查结果核准权的具体体现就是补偿登记,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补偿公告后土地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承包经营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依据调查结果确认书和产权登记文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补偿登记。
在登记中核实调查结果是否与签字的结果一致,如不一致有权拒绝登记领取补偿,补偿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地上附着物所有权随之消灭。
(3)补偿方案听证权
补偿方案听证权,并非是我们前面提到的预征土地听证权,而是指在征地实施机关将拟定的征地补偿方案报有权机关批准后,依法进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实施机关再次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被征地农民仍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不管公民居住的房屋,都是贷款购买的期房。不管是期房,还是全款购买的房屋,都有可能会被拆迁,如果被拆迁的房屋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被拆迁方在收到拆迁方支付的补偿金之后,首先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以上就是关于拆迁房子有贷款如何办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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