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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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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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可以要求赔偿培训费,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

一、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

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对培训费赔偿问题具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公司规定“入职先培训,培训要收费”,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协议,但该服务期协议一般针对的是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特殊资质证书考取培训,且必须是单位与外部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培训协议,缴纳培训培训费用(要有发票的那种),这样的培训在征询劳动者同意后可以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双方培训期间的工资报酬、劳动岗位、培训结束后的服务期限、违反协议的违约责任承担等等。

3、除此之外,单位一般的岗前培训,上岗培训,或者公司内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交流等都不能因此与劳动者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更不能因此向劳动者收取所谓的培训费用!

4、单位违法收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单位拒不退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举报,也可以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时向单位索要。

三、员工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应支付多少数额的违约金?

服务期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同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一,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超过部分无效。

第二,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违约承担违约金时,根据服务期的年限按比例逐年递减,违约金=(专项培训费用总额÷服务年限)×未履行的服务年限。

培训费是和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支付给第三方机构的学费、员工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等,并且是必须是有凭证的,也就是有发票来证明实际支出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培训期间员工的工资不包括在培训费总额范畴内。另外,如员工违反服务期离职时,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单位能让员工赔偿培训费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做出分析,在这方面是有条件限制的。若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公司也不能要求员工就培训费用做出赔偿。另外,对于公司出资培训后,员工在服务期限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以此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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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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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开学前或学生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扣除一次性用品费用后,以下同);
3、学校开学后,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按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扣除相应的学费、杂费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
4、一般情况下,学校开学(扣除军训时间,以下同)7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10 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8-15天以内,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3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16-30天,学生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学生本学期学费、杂费的50及报名费后,应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其余学费、杂费;学校开学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本学期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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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可以有几种情况: 1、考试合格被录用者,培训费由公司出。案例:某大型企业的招工广告中,要求应聘者必须参加该企业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试合格者公司录用,培训费用由公司报销;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费自负。《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企业因转型进行的员工培训,培训费由企业出。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培训,费用应由单位出。《劳动法》第三条、第六十八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将职工培训列入本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培训经费和其他培训条件”。 3、试用期的培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承担培训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的解答: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员工培训费是怎样赔偿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赔偿培训费的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 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2、学历培训; 3、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4、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什么情况属于职工培训 劳动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会因为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目前,确有某些企业在此问题上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不尽合理的做法。例如,有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只要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单位,不论单位是否出资培训过,均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有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不顾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长短,对其出资培训过的职工一律要求全额赔偿等等。这些做法不符合我国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应予纠正。 职工培训问题,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企业和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的这些约定,是处理有关培训争议的重要依据。 培训费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由企业出资且有支付货币凭证,是企业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方面没有对职工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同时,即使企业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出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因而也不能要求赔偿。 2、一般而言,只有当职工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仍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能要求其赔偿培训费。当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又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适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适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方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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