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ArticleTitle}

一、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

借条涉及到公款无效,个人是不能够借用公款的,如果借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还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384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借条没按手印会不会有效

依法签订的借条,有借款人的签字,没按手印有效。

借条,其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因此,签名、盖章、按指印的效力是一样的,借条上只有签名,没有按手印也不影响借条的成立和效力。

虽然写借条并不一定要按上双方的手印,但是有些情况下是完全需要手印才能证明,例如在借款关系中的一方不会或者不能书写自己的名字,此时可以将按手印代替签字,二者存在同等的效力。

因为名字可以代写或者仿写,存在造假和否认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欠款人拿到钱后故意不还钱或者赖账,建议还是进行签字和按手印同时进行的双重确认。

为了减少争议的出现,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

2、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时,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按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要使用明确的词语;避免出现“可能”“大概”。

5、借条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高利贷借条会不会有效

高利贷借条如果利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限额就是无效的,但是合法的本金和利息的部分是有效的,借条有效必须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条条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8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
一键咨询
  • 144****67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借条涉及到公款有效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涉及到公款有效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们公司之前和非金融机构借了一笔款项 想问一下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有效吗 涉及哪些相关的规定
[律师回复] (1)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被认定为有效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 )非金融机构企业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根据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非金融机构企业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为:一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 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是以向其他企 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 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 是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此外,民间借贷合同如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举的合同无 效的情形,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以上是对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有效吗问题的解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涉及到公款是否有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涉及到公款是否有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涉及赃物买卖合同的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涉及赃物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条涉及到公款是不是有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借条涉及到公款是不是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钱会涉及取保候审吗
借款与取保候审无直接关联。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的保障措施,而借款属民事范畴。除非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借款不会触发刑法。在民间借贷中,取保候审与之无必然联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离婚案涉及民间借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而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要点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人民一般应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法律分析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案件中,一类最常见的情况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持与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或一方出具的欠条向人民,主张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种情况下,有些受诉会将债务人的配偶追加为共同被告,既可能是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也可能依职权追加。追加债务人的配偶参加诉讼后,只要通过审理查明,借款确实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债务人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或者虽然实行约定财产制但未于借款时明确告知债权人,一般均会判决债务人及其配偶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便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借债之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人民必须对该债务的性质作出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多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在债务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债务人所借债务确实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配偶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偿还责任。如何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可不承担偿还责任。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的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夫妻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其
一,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
二,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因此,在认定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时,应着重考虑举债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举债之后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享有,以及借款人的举债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离婚案件涉及民间借贷的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所借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进而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要点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人民一般应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法律分析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案件中,一类最常见的情况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持与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或一方出具的欠条向人民,主张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种情况下,有些受诉会将债务人的配偶追加为共同被告,既可能是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也可能依职权追加。追加债务人的配偶参加诉讼后,只要通过审理查明,借款确实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债务人夫妻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或者虽然实行约定财产制但未于借款时明确告知债权人,一般均会判决债务人及其配偶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样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便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双方当事人就债务性质为借债之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人民必须对该债务的性质作出判断。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多以夫妻二人各自的工作、经济情况以及二人之间夫妻关系、对家庭经济的贡献等综合进行判断。在债务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债务人所借债务确实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其配偶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承担偿还责任。如何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点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的债务纠纷案件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可不承担偿还责任。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的举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不仅涉及夫妻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两个:其
一,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
二,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因此,在认定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时,应着重考虑举债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举债之后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同享有,以及借款人的举债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不还会涉及什么罪
借款逾期未偿现象本身所涉法律性质属于民间债权纠纷,并不必然演变为刑事犯罪。然而,若债务人采取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等手法,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从而骗得他人财物,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很可能触犯诈骗罪。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当事人借款过多,借出金额较多,就是个人借款众多能否涉及刑事犯罪?
[律师回复] 你好,在民事案件审判中,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个人借了大笔资金,而最终还不起的情形,这时民事审判程序就会终止,而把这部分的批量案件移送至公安,从而开始了刑事诉讼的程序,但问题是,在有些民间借贷纠纷中,约定了担保人,当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经济犯罪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该如何承担,这在民法界和刑法界都出现了一定的争议。
一、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从这条规定上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强调的是经济纠纷与涉嫌刑事的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我们大量的民事审判中,经济纠纷中的被告即借款人本身就是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的主体相同,而自然也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就不适用该规定的第十条,这时,经济纠纷应该终止,而转入刑事诉讼过程中。而在民事纠纷中还涉及到的担保人的责任问题,这是大家所广泛讨论的问题。在经济类犯罪中,出借人(即受害人)的钱只能通过司法机关追赃要回,这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被完全免除了。
二、从民法上关于合同有效性的规定上来看,当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时,担保合同也当然无效。在这类案件中,当借款人被刑事上最终确认有罪的时候,涉及他有关的经济纠纷案件也就被确认是无效的,这样原来民事合同中的担保责任部分也就随着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就不复存在。出借人只能向司法机关主张要求追缴借款人的财产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在审判实践中,从民事诉讼程序转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因是,在民事审判中出现了批量案件,所谓的批量案件就是指案件的性质是同一类型,案件所涉及到的被告是同一个人,这也就是所谓的非必要共同诉讼。
三、从后果上分析,如果担保责任免除,那出借人的权利如何保护,如果按照第十条的规定来看,实际借款人涉嫌犯罪,对应民事部分转入刑事,则担保的约定就无效,这样就极易造成借款人与担保人串通起来欺骗出借人,尤其是在企业间的拆借中出现较多,比如在有些借贷案件中,实际用款人是担保人,若这样免除其担保责任的话,对出借人则极为不利,又比如在出借人放贷时,他看中的是担保人的财力以及实力,他在发生出借行为的时候,所设想将来所要借款时的着眼点主要是放在担保人身上,或者更为通俗点讲,当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时,他压根心里就没有想让债务人日后来还这笔钱,他以后希望就是向担保人所要欠款,因为现在民间借贷中,担保没有特殊约定,均推定为是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债权人完全不必担心以后找担保人要不回来钱,如果按照法律的这条规定,当债务人涉嫌经济犯罪时,这笔债务就归为犯罪所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免除,那相应的风险就转嫁到债权人身上,也许有的人可以说,这样的风险是债权人在发生出借行为时就应该能料想到的部分。因为有收益就有风险,任何取得收益的行为在发生时都必将伴随着相应的风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借条涉及到公款会不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