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债权和罚金哪个先执行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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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债权和罚金哪个先执行

一、普通债权和罚金哪个先执行

普通债权先执行。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物权和债权哪个大

根据法律规定,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之上时,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因为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人只有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自己的特定利益。

而物权为支配权,物权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意思和行为,即可行使权利,并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人只要不妨碍物权人行使权利,物权人的利益即已有足够的保障。

抵押权抵押权人虽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但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即可径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而不需抵押人的介入。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担保债权税费哪个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破产清算时,会有债务及欠税问题,那么在偿还顺序时,要先交欠国家的税款,有剩余才换其他债权人的债。

2、税收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

平等的,只看先后顺序,欠税在前税款优先。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普通债权和罚金哪个先执行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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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些关于普通债权执行的问题,谁知道普通债权执行清偿的顺序有哪些了,有没有知道的朋友告知一下。
[律师回复] 普通债权是指不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份额,仅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一般是无担保的债权人。
  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破产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则仅仅是在同一类别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而已,对所有债权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在大多数破产案件中,财产都被有担保债权人和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分配完了,或者在破产财产支付了各种担保债权和优先债权后,已经所剩不多,无担保债权人得到偿付的比例很小,一般都不会超过20%。所以从他们的观点来看,破产程序通常是一个“空的手续”(empty formality)。
  但由于普通债权所占的份额最大,所涉及到的债权人数量也最多,对他们进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在有些国家,对无担保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对董事施加诚信义务、合理注意的责任等来达到目的的,但在适用范围上比较有限,主要的未决问题在于董事对债权人的义务到底是什么性质、这种义务何时产生、在实践中怎样执行等。重整程序对无担保债权人是一个保护性的措施,因为它避免了清算分配。重整程序中任命的管理人是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公司的利益,而不仅是个别有担保债权人的利益。为了对无担保债权人进行保护,人们还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建议。例如,缩减可列入优先权的债权种类,废除浮动担保等对无担保债权人影响最大的担保形式,建立对无担保债权人10%的偿付基金,在用于浮动担保的财产中拨出这部分资金,以免他们一无所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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