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哺乳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人民法院审理时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如果经法院调解无效,并且女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男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二、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不同意给女方怎么办
1、先通过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应基于以下原则: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孩子的抚养权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一般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具体情形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3、法院判决之后,如果男方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四、离婚诉讼一般多久开庭
离婚诉讼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开庭。一方提起起诉,七日内立案,立案之日起将起诉书送达至被告,被告在十五日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发送给原告。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婚姻关系的,法院受理后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证明双方确实感情破裂的会准予双方离婚。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哺乳期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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