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不一致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不一致时,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如无约定,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处理。
一般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如果约定不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谈判。双方一开始就本着诚信的原则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如果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可以尝试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可能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一方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可提供银行转账证明、房地产交易完税证明等。
(2)提供物证。房屋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可以提供该房屋在交易中的位置。
(3)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要求其作证等。
另外,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否则不利于债权人权利的维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没签合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处理
在实践中,如果约定不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导致房屋买卖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先找对方谈判。双方一开始就本着诚信的原则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如果一方不承认有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可以尝试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尽可能节省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2、去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收集书证。一方已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可提供银行转账证明、房地产交易完税证明等。
(2)提供物证。房屋买卖合同开始履行后,可以提供该房屋在交易中的位置。
(3)证人证言。如果双方口头约定时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要求其作证等。
另外,需要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否则不利于债权人权利的维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合同约定不一致怎样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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