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没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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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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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没有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没有效?

一、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没有效?

工伤保险没有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也可以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说明工伤保险关系从用人单位填写缴费申报表、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不慎发生工伤的话是可以要求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的,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个工伤赔偿是要在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伤以及劳动能力进行认定之后所给予的赔偿来的。

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没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工伤认定的赔偿时效是一年,工伤认定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认定的结果包括四种情况,分别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还可以是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换单位工伤保险有没有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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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是公司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此内部协议若不出矛盾,当然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一旦公司与员工发生矛盾,这种协议因与法律相违,而失去应有的法律效力。
当然,不属于全部无效。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赔偿金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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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你好上面就是我的回答,若对于单位工作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还不明白,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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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置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区( ),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 )区 房屋置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区( ),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 )区(),房契号为()。该物业符合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在()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消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提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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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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