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但是,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财产分配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利益,事后反悔,不可以作为重新分割财产的理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了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

2、确定夫妻财产的范围,应分清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可以受到侵害。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可以离掉吗

首先,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可以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其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再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后,是否准予离婚,并不一定当事人的出庭为必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
一键咨询
  • 163****1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8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6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起诉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起诉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2003年结婚,2017年2月27日协议离婚,有两个孩子,大的男孩24岁,归女方,小的女孩归男方,协议书中只对女孩做了归属,男孩没有说明,财产只是一小部分(1/4),大部分财产没有在离婚协议书中分配,并且协议书是女方起草,到了婚姻登记处才让男方看到,说只是办一个手续,没事,不是男方的真实意愿,请教老师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么?谢谢!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书遗漏财产分割的解决方法前后有几份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
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一般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离婚协议,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政局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遗漏财产的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分配财产的。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起诉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起诉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能反悔吗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和胁迫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此,当事人可根据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财产时是否存在有欺诈和胁迫行为。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两年了,财产分配能反悔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离婚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所以说你可以让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胁迫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情形的诉讼时效《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婚姻法47条规定想人民提讼、转移、变卖:关于债务问题,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离婚时,一方隐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条规定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债权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偿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偿,可以向人民提讼。补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2)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财产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无效的,只不过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追偿。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给债权人通知过
离婚协议两年了,财产分配能反悔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离婚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所以说你可以让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胁迫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情形的诉讼时效《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婚姻法47条规定想人民提讼、转移、变卖:关于债务问题,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离婚时,一方隐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条规定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债权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偿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偿,可以向人民提讼。补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2)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财产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无效的,只不过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追偿。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给债权人通知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能否重新分配
离婚一年内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申请重分,超期需满足特殊条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或毁损共有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如发现此类行为,依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有权在离婚后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诉讼,寻求重新分割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分配财产的。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协议两年了,财产分配能反悔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离婚后、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所以说你可以让你的朋友完全不用担心
1)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胁迫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情形的诉讼时效《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婚姻法47条规定想人民提讼、转移、变卖:关于债务问题,只对夫妻两人有效,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离婚时,一方隐藏: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本条规定也就是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债权人仍可向其任意一人追偿或者向其二人一起追偿,可以向人民提讼。补充、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2)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瞒财产的,除非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一方对财产分割反悔是无效的,只不过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协议中约定的应当承担该债务的一方追偿。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给债权人通知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不能起诉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能不能起诉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应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分配财产的。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出轨离婚写下悔改书后财产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外情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如何证明男方出轨?如果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可以证明外遇的证据包括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不能采用。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很少超过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不可以起诉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不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不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不可以起诉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均后悔应该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协议离婚反悔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诉讼离婚是可以反悔再次分配财产的。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
(一)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0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后,财产分配两年,现在想反悔,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能不能反悔
1、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财产分割过两年反悔不会支持。根据我国法律,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轻易撤销。如果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觉得财产分配有问题或者其中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这个时限,就不会再受理了。
A突发病去世了,A有一个儿子,A病世前2年与老婆离婚了,A还有个老妈和3个哥哥,请问A的留下的财产是怎么分配? 如果A的母亲签署放弃所有财产分配的协议书,不要所有财产的话,现在还能反悔吗?因为A的儿子带A的老妈去签协议时候,A的老妈是老人家是不知道签署这份协议的重要性,签协议的时候A的3个哥哥都是不在现场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现在A的老妈什么也没有分配得到,请问还能反悔吗?
[律师回复] 一般而言,违约的行为主要有不履行合同,不适当履行合同和迟延履行合同三种形式。一旦出现以上违约行为,作为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就应当以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形式追究其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找律师网指然而在选择这些责任方式时,可易知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
一,并且其它任何违约责任形式皆可转化为损害赔偿。
2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见,法律猫指这两种救济方式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实际履行具有特殊的功能:其
一,实际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维护合同纪律所必须采取的救济方式。其
二,实际履行的适用可以使合同得以继续存续,进而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其
三,从举证责任来看,受害人要求采取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可不必承担对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因而在很多损失难以确定和举证的情况下,实际履行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3
当然,尽管违约方不得以其他补救方式代替合同的实际履行,但对受害人来说,在损害赔偿方式能够有效地维护其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放弃实际履行的补救方式而采取损害赔偿。实事上,某些情况下采用实际履行的方式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例如,债务人迟延交货使债权人生产经营停顿,从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尽管通过实际履行获得了合同约定的货物,但已遭受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针对这种情况,就应结合损害赔偿救济方式,保护受害方利益,制裁违约当事人,维护交易秩序和安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对财产分配后悔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