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可以做贷款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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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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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购房合同可以做贷款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购房合同可以做贷款吗

一、购房合同可以做贷款吗

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安置房可以做抵押贷款

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就不可以抵押贷款,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可以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可以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二、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

三、安置房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需要将相关资料准备好,包括房产证、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

2、资料准备好之后,就可以到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贷款机构会进行审核。

3、在审核通过后,银行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在签订好之后就可以等待放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可以的,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可以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可以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可以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可以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可以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购房合同可以做贷款吗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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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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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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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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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金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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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货方):
乙方(订购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订购商品或购物卡一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
1.1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销售的商品,每月总赊销额为,超过此额度货款应即时结清。
1.2乙方应提前将所需商品明细或所需购物卡明细告知甲方,并约定交货时间和地点。如因特殊原因,甲方无法按期备齐商品,或乙方需更改所订商品,则双方协商更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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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乙方如非所送货品的品种、数量盒质量问题,不得拒收所送货品。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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