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购房意向书可以毁约吗
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可以随意毁约处理,否则开发商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可以解除合同,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都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购房合同可以重新签订吗
购房合同可以重签,但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协商,在签订新合同的同时,原购房合同作废。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公司和购房者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现在已经逐步推进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因此重签购房合同也可以在网上进行重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三、签约的房子还可以退房吗
签了预售合同还可以退房。所谓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其实就是指商品房预售售房部和预约购买方约定证据,预售的售楼方在预购方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权转移在预购方,预购方根据预售方给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书面协议。
虽然一般情形下可以退房,但是无端解除合同视为违约,需要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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