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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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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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租房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房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有什么

一、租房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有什么

租房过程中避免中介风险应当提前审查中介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管局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综合比较各中介公司的服务模式;

看房前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

不要和经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

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屋中介卖房中介费是多少

卖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房屋成交价格的1%至2%,在中介过程完成后、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如需网签,由于过户当日给房屋尾款,所以可在过户后当日交付房款时一并交付中介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租房避免中介风险的方式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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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坑骗顾客,如何避免租房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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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商家制定的,而且往往被商家用来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国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格式条款的成立和生效上都要求商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从而达到实现限制商家优势地位的目的。
1、商家有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请注意的话,该格式条款不能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成立。
2、对于格式合同中商家免除其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商家的理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该怎么避免中介中的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么避免中介中的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买卖等中介业务;如果只有资质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则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当你准备找中介公司租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值得一提的是,在看两证时,还要细辨真与假,做好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并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你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保委或房地部门投诉,反之,一旦发生纠纷,则将无人予以受理。
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
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规模小的往往实力较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围都受到局限,一些小中介为了招揽客户,连吹带侃、信口开河、坑蒙拐骗也就不足为奇了。
该怎么避免中介中的风险
[律师回复] 对于该怎么避免中介中的风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买卖等中介业务;如果只有资质证书,没有经营许可证,则属非法经营。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当你准备找中介公司租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值得一提的是,在看两证时,还要细辨真与假,做好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并把注册号记下来,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你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消保委或房地部门投诉,反之,一旦发生纠纷,则将无人予以受理。
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
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规模小的往往实力较弱,信息量及信息流通范围都受到局限,一些小中介为了招揽客户,连吹带侃、信口开河、坑蒙拐骗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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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风险怎样避免
股权转让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只是在离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这部分财产会需要进行处理,看需不需要变更股东名册什么的,如果不涉及离婚问题,没有这方面过多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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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一、逃避风险尽享收益
某《房产买卖经纪合同》规定,“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另一《房屋买卖经纪合同》规定,“若有违约行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其他服务费及买卖双方应付丙方的佣金优先从违约赔偿金中扣除”。
前者,中介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使自己居于无论居间行为是否成功均可获得佣金的有利地位,这显然与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相悖。(《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后者,中介利用格式合同的有利地位享受优先求偿权,规避自身风险,违背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是规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二、减免责任巧设计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另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由出卖人根据合同地址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并在出卖人销售部张贴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视为送达;买受人延期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该商品房已按期交付”。
关于前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后者,房屋的销售对象往往是特定的购房者,交房通知并不是行政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出卖人擅自在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只要张贴在销售部三个日历日即视为送达,显然是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造成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发现从而不愿意交房,造成延期,不能视为已交付。
三、剥夺消费者获赔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告知实际情况可延期交房”。其他类似表述: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法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规定,“买受人退房时,若房屋已装修,出卖人不承担装修的费用及损失”。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然,在上述格式条款中,开发商私自扩大了自己的免责范围,单方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后者,在没有注明是否是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免除自身的责任,剥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四、单方扩大解约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因市政规划变化、消防等其他非出卖人的原因所做的设计变更,买受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也可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履行期限自然顺延,出卖人不须通知买受人”。
前者,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的重大变动,出卖人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此条款将第三人造成的合同变更责任转嫁到买受人身上,并限制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免除出卖人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后者,该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免除了出卖人的责任。
五、虚假宣传不负责
某开发公司宣传资料载明“本资料仅供参考,所有内容以政府最终批文为准”。其他类似表述:文字均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载体)中的所有、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买受人参考,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双方发生争议时,所有细节均以政府最终批准的法律文件及双方的约定为依据等。条款中需政府批准的只有小区整体规划、小区平面布局、房屋建筑形式3项内容,其余均不需政府批准。经营者混淆政府批准的项目内容,目的是逃避自己的缔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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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怎么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一、逃避风险尽享收益
某《房产买卖经纪合同》规定,“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另一《房屋买卖经纪合同》规定,“若有违约行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与其他服务费及买卖双方应付丙方的佣金优先从违约赔偿金中扣除”。
前者,中介公司利用格式合同使自己居于无论居间行为是否成功均可获得佣金的有利地位,这显然与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相悖。(《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后者,中介利用格式合同的有利地位享受优先求偿权,规避自身风险,违背合同应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来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是规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二、减免责任巧设计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另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由出卖人根据合同地址以挂号信形式发出,并在出卖人销售部张贴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视为送达;买受人延期办理交房手续的,视为该商品房已按期交付”。
关于前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规定,“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后者,房屋的销售对象往往是特定的购房者,交房通知并不是行政意义上的法律文书,出卖人擅自在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交房通知只要张贴在销售部三个日历日即视为送达,显然是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造成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在办理交房手续前发现从而不愿意交房,造成延期,不能视为已交付。
三、剥夺消费者获赔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告知实际情况可延期交房”。其他类似表述:因遭受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违法行为,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爆发、政府管制及办证行为滞后、政府市政配套未到位、第三人破坏、高考期间停工或其他政府规定、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施工期间停水停电等。出卖人在交房时告知买受人即可据实予以延期交房。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规定,“买受人退房时,若房屋已装修,出卖人不承担装修的费用及损失”。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然,在上述格式条款中,开发商私自扩大了自己的免责范围,单方免除己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将第三方对开发商违约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后者,在没有注明是否是出卖人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免除自身的责任,剥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四、单方扩大解约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因市政规划变化、消防等其他非出卖人的原因所做的设计变更,买受人无权选择解除合同,出卖人也可不再另行通知买受人”。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合同履行期限自然顺延,出卖人不须通知买受人”。
前者,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的重大变动,出卖人应通过合理的方式通知买受人,此条款将第三人造成的合同变更责任转嫁到买受人身上,并限制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免除出卖人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后者,该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免除了出卖人的责任。
五、虚假宣传不负责
某开发公司宣传资料载明“本资料仅供参考,所有内容以政府最终批文为准”。其他类似表述:文字均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在买受人签订合同前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载体)中的所有、资料数据、说明等,仅供买受人参考,出卖人的承诺依据,双方发生争议时,所有细节均以政府最终批准的法律文件及双方的约定为依据等。条款中需政府批准的只有小区整体规划、小区平面布局、房屋建筑形式3项内容,其余均不需政府批准。经营者混淆政府批准的项目内容,目的是逃避自己的缔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买卖房屋,如何避免中介的风险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买卖房屋风险怎么防范 买方注意审查中介的资质、合同卖方的主体资格、共有权人是否同意、产权是否明确、物业是否存在即将拆迁的情况等方面;卖方则要注意授权中介要范围明确,最好不要授权中介管理自己的私章。 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注意什么 (一)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度高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二)审查合同内容,确认合同条款明确清楚。 签署合同时,切记看清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内容后再签字;对合同内容模糊、条款概念不清的,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缴收房款、房屋交付使用日期、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可要求中介公司予以解释或把内容写清楚,避免产生歧义,切忌轻信公司工作人员口头所说的各种承诺和诱人动听的言辞。如果需要补充一些条款,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请其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争议时说不清楚,做到有案可查。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此为证。 (三)按揭购买一定要慎重考察能否实现按揭贷款。 采取按揭方式购买二手房屋的购房者,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房屋,了解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及银行提供按揭的条件,慎重购房。要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欲购买的房屋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可能导致购房失败的,可要求中介公司在合同中注明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四)核实房屋产权人身份及其对中介出售交易房屋的授权。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房屋权属情况、产权人身份证明、以及产权人就此交易房屋对该中介机构的授权委托手续或是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情况下,尽可能要求与产权人当面确认。 (五)慎重给付定金,并要求房地产中介公司开具书面票据作为凭证。定金应直接交给中介公司,并要求开具加盖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否则,要坚决予以拒绝。同样,对待协议文本和发票,必须查看公章是否清楚,查看所盖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是否与该公司的字号、名称相符。如不相符,请您不要签字,并及时谢绝服务。 (六)不要与经纪人私下交易。不通过房地产中介公司就与经纪人私下成交的,往往会导致交易过户、交楼等手续没人跟进,或经纪人拿了钱就失踪等情况产生,造成损失。毕竟大多数的个人信用是显著低于法人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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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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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怎样避免风险中中介卖房的欺骗
[律师回复] 对于怎样避免风险中中介卖房的欺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了解中介公司的信用状况
很多售房者卖房的时候与中介公司初步的交涉,中介人员表现的就像是自己家人一样亲切,这让很多售房者迷失了双眼,对售房者是言听计从,忽视了了解中介公司以前的信用状况。所以,卖家卖房考虑中介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多方面的打听中介公司是否真的可以值得信任。
2.明确委托权限
售房者进行授权委托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委托范围以及权限的度,做到合理的委托。如有的售房者连买卖合同的签署、收取房款等都选择让中介公司代劳,这明显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卖家一定要列名授权的权限,对于签订买卖合同、收取房款等环节,还是自己亲自到场比较可靠。对于一些可以代办过户的手续以及水电煤过户等问题,可以让中介来代为办理。
3.委托权限期限要合理
委托房产中介卖房的话,一定要明确授权的权限,而不是给予无限期的权限。一般来说,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后的交房,比如贷款、解除抵押、过户等环节都比较顺利的话,只需要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所以,售房者可以据此来确定具体时间。
如果与买家已经签订了合同并且商定了价格的话,卖家可以在委托授权的时候注明买方的具体姓名、交易的价格以及办理时间等细节。这样的话,中介就不会私自抬高价格卖给出了高价的其他买家,从中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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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找中介买卖房子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找中介卖房会有什么风险? 1、报价有风险 在中介报价之前给房子合理估价,卖方可以询问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卖价多少,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近期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交易价,再结合自己房屋的装修装修、楼层等合理估价,而后根据中介的建议给自己的房子定价,有的中介,为了让房子卖的快,早拿提成,可能会压低房价。或者有的中介,想卖个高价钱,多一些提佣,耽误卖房时间。 2、独家委托有风险 在你办理独家委托后,中介会承诺一定期限内将您的房子卖出,并给您一定的保证金,若房子卖出去,您返还保证金,若房子没卖出,保证金归您;但在约定期间内,您只能委托这一家公司出售您的房子,若您的房子在其他家出售了,那您需要向该中介公司赔偿违约金。独家委托确实有优势,比如:卖房快(优先推广)、客户多(经纪人更多机会)、更安全(无议价风险,效率高)。 但办理独家委托需慎重,选靠谱、有实力的中介公司能保证以上三个优势。否则不仅房子不好卖,从其他公司交易了,还要赔钱。 3、有信息泄露风险 房子刚刚挂出去,有的房主会接到很多“小额贷款”、“资金周转”、“新房出售”等骚扰电话,这些都是信息泄露。在挂房源的时候,您除了房子地址、姓名、电话外,还有家庭、身份证等信息,因此十分危险。 4、后续尾款难追收风险 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包括银行免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物业交割等等,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中介,一旦签完约,收完中介费,很可能会消极怠工,后续的流程不配合办理,卖方业主很难拿到钱,甚至有追不到尾款的情况。 二、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1、卖房前咨询价格:心中有数,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给房子定价 除了比较通宵去同户型房子的价格,你还可以网上查询小区历史房价走势。另外,你还可以去找不同中介,以“买家”身份咨询同小区、同户型的房价。 2、多多沟通,防忽悠 中介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看房情况给卖方反馈,但也可能也会以客户的名义去打压房价的。这时卖方就要根据个人需求再确定一下房子的价格。 不着急价格可比市场价高一点,着急需比市场价低一点。卖方自己稳住,并多与卖方沟通才靠谱。 3、不行换人 一套房子从挂牌到签约,都会有一个周期。比如北京房子周期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如果时间超过2个月,就需要和中介公司沟通了,最好找经理级别的。 只要房子不存在瑕疵,卖不出去无非两个原因:价格高,中介没有推荐。如果是中介不出力,沟通之后还是没效果,再找其他中介公司挂牌。
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商家制定的,而且往往被商家用来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国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格式条款的成立和生效上都要求商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从而达到实现限制商家优势地位的目的。
1、商家有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请注意的话,该格式条款不能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成立。
2、对于格式合同中商家免除其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商家的理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找中介卖房会有哪些风险,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律师回复]
一、找中介卖房会有什么风险?
1、报价有风险
在中介报价之前给房子合理估价,卖方可以询问小区同户型的房子卖价多少,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近期同小区、同户型房屋的交易价,再结合自己房屋的装修装修、楼层等合理估价,而后根据中介的建议给自己的房子定价,有的中介,为了让房子卖的快,早拿提成,可能会压低房价。或者有的中介,想卖个高价钱,多一些提佣,耽误卖房时间。
2、独家委托有风险
在你办理独家委托后,中介会承诺一定期限内将您的房子卖出,并给您一定的保证金,若房子卖出去,您返还保证金,若房子没卖出,保证金归您;但在约定期间内,您只能委托这一家公司出售您的房子,若您的房子在其他家出售了,那您需要向该中介公司赔偿违约金。独家委托确实有优势,比如:卖房快(优先推广)、客户多(经纪人更多机会)、更安全(无议价风险,效率高)。
但办理独家委托需慎重,选靠谱、有实力的中介公司能保证以上三个优势。否则不仅房子不好卖,从其他公司交易了,还要赔钱。
3、有信息泄露风险
房子刚刚挂出去,有的房主会接到很多“小额贷款”、“资金周转”、“新房出售”等骚扰电话,这些都是信息泄露。在挂房源的时候,您除了房子地址、姓名、电话外,还有家庭、身份证等信息,因此十分危险。
4、后续尾款难追收风险
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包括银行免签、缴税过户、办理抵押、物业交割等等,如果遇到不靠谱的中介,一旦签完约,收完中介费,很可能会消极怠工,后续的流程不配合办理,卖方业主很难拿到钱,甚至有追不到尾款的情况。
二、怎样避免中介坑人?
1、卖房前咨询价格:心中有数,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给房子定价
除了比较通宵去同户型房子的价格,你还可以网上查询小区历史房价走势。另外,你还可以去找不同中介,以“买家”身份咨询同小区、同户型的房价。
2、多多沟通,防忽悠
中介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看房情况给卖方反馈,但也可能也会以客户的名义去打压房价的。这时卖方就要根据个人需求再确定一下房子的价格。
不着急价格可比市场价高一点,着急需比市场价低一点。卖方自己稳住,并多与卖方沟通才靠谱。
3、不行换人
一套房子从挂牌到签约,都会有一个周期。比如北京房子周期一般在一个半月左右。如果时间超过2个月,就需要和中介公司沟通了,最好找经理级别的。
只要房子不存在瑕疵,卖不出去无非两个原因:价格高,中介没有推荐。如果是中介不出力,沟通之后还是没效果,再找其他中介公司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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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避免租房中介风险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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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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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应对的格式条款的风险分析
[律师回复]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商家制定的,而且往往被商家用来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国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格式条款的成立和生效上都要求商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从而达到实现限制商家优势地位的目的。
1、商家有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请注意的话,该格式条款不能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成立。
2、对于格式合同中商家免除其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商家的理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如何避免格式条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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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商家制定的,而且往往被商家用来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国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格式条款的成立和生效上都要求商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从而达到实现限制商家优势地位的目的。
1、商家有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请注意的话,该格式条款不能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成立。
2、对于格式合同中商家免除其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商家的理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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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过程中如何避免中介风险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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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坑骗顾客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
[律师回复] 房产中介坑骗顾客事件频发,租房怎么避免受骗的风险呢,如下是避险的一些措施: 一、查证件。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租房中介的正式称谓是“房地产经纪公司”,其要求是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拥有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的经纪人4名以上,同时具备《工商执照》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两项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经纪公司。而且工商执照中应具备“物业代理”这一经营项目,以上两证也应有“年检合格”的印章。 二、货比三家。综合比较各公司的服务模式,尽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费等,以免交了钱之后,发生纠纷。 三、细看合同。在与中介公司签署“中介代理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对方提供的“代理合同”。这一环节至关重要,要找出您认为不合理的条款与对方商量改妥后再签字。因为一旦签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条款将来会对您十分不利,到那时再发现已经为时过晚。 四、不要和中介人员进行私下交易。有些中介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佣金会选择私下做单,以低于公司收取标准的佣金诱惑顾客。有些客户为了节省中介费,在其怂恿下,便使用了这种做法。但是殊不知,在隐瞒公司的情况下,与中介人员个人私下进行交易,很难有效地保障购房者的资金安全。目前存在个别中介人员勾结外人冒充假房东行骗诈取钱财的现象,一旦发生这种现象,购房者就白白遭受损失又无处追偿。而且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是完全可以不负责任的。 五、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三证俱全才可付款。虽然说中介公司有审查证件的责任,但有些中介人员并不是十分负责,所以最好自己亲自审查,以免被假房东诈骗。之前发生的一些诈骗事件大多都是房东证件不全或者身份不对应,而当事人又没有防范意识造成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六、一旦发生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应该立即到工商部门或房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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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怎样避免中介圈套,购房者如何避免中介
[律师回复] 购房时,买卖双方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中介圈套 细数房产中介3大骗术: 1.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 一些中介机构利用购房者买房心切的心理,一房多卖,骗取“订金”或卷款逃跑。我国法律规定,确定买卖的只有定金,买卖如果没有成交,违约方需要赔偿两倍定金给损失方,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2.利用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 房产买卖中,我国法律规定是房地产中介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但是在现实中,中介往往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交易双方很难了解到真实的出售价格,差价则由不法中介赚得。 3.挪用客户的资金进行牟利。 很多中介公司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的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的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之后等到合同生效之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付给卖方。由于法律漏洞,这些房款会在中介公司的账户上停留一些时间。房产公司的业务量大,加上缺乏监管,一些不法房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追求短期的利润。 其实,中介的这些做法就相当于是“小银行”,开设的门店就等于银行的营业网点。吸纳的房款越多,这些欠款就有更大的空间来挪用。最后造成一些中介公司的“超常规发展”,开设的门店越多,但交易量却很少。可怕的是,一旦楼市整体下滑,资金链条发生断裂的话,中介公司就会面临很大的交易风险。 投资房产需谨记8招: 1.作为售房者,不要让中介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如果是房客,最好不要租被中介公司全权代理(实际上是转租)的房屋。 2.避免交订金,房客一旦交了订金就十分被动,提出的要求可能不被写进合同。 3.卫生费等费用要划清楚该由谁来交。 4.收房时要仔细,应当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5.口头的协议记得在合同中落实。 6.房产交易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如录音、录像等,防止中介耍赖。 7.押金凭证要保管好,不可将其交由中介保管。 8.如果是租房的话,应当注意看清楚晚交房租的滞纳金是如何收取的,不可听信可晚交房租的口头承诺,否则中介公司可能依照合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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