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立居住权主要是为了实现物尽其用,保障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而不是使居住权人盈利赚钱。
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不能将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出租给他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能够转租房屋,但是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租赁合同中明确许可的、租赁期间房客征得房东同意的、房东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客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房客能够实施转租。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如果二房东有正式的租赁合同,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前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除了上述的还要注意下列事项,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需要特别注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能够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能够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够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能够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居住权人是否能够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够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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