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否够要回来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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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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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否够要回来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否够要回来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否够要回来

财产赠与后赠与人有权追回,存在能否撤销赠与情形的能否撤销赠与,要回财产。

能否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否力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能否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还能否要回来

赠与的房产是否能否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产权变更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否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双方能否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不过如果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房子即使做了产权变更登记也能否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否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能否要回来

赠与的房产是否能否收回,首先需要看赠与的而房子是否已经做了产权变更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了,那么赠与的房子就不能否收回;如果赠与的房屋并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那么,双方能否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不过如果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房子即使做了产权变更登记也能否要回来: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否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已经赠与的东西还能否够要回来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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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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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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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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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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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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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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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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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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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
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以上便是关于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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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而处于后两种情形的,还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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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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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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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子过户需要带什么东西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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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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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00元。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
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
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拓展资料:
1.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2.房产过户注意事项(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4)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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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给别人的东西还可以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一、已经赠与的东西能要回来吗(即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但下列三种合同赠与人不可行使撤销权: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道德义务性质的;公证性质的。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2)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3)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2、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已经赠与的东西要回的后果是什么(即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就任意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不具有溯及力,在撤销前已交付的财产,赠与人不得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法定或者授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对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而言,其行使就具有溯及力。赠与撤销后,如果赠与合同尚未履行,其效力在于免除赠与人履行之责,如果赠与合同已部分履行,则未履行部分不需要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应依法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已全部履行,其效力则表现为使受赠人取得的所赠财产失去原有的合法依据,受赠人应当依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返还财产。具体而言,在实践中此种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如果赠与尚未履行,即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一经行使撤销权,则使赠与关系消灭,即赠与一经撤销即视为自始无效,赠与人不再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2、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者登记的情况下,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此时则只能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权人撤销赠与也使赠与关系消灭,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则失去法律上的依据,受赠人应依所有物返还或者不当得利的规定向赠与人或者继承人返还受赠的财产。返还的财产应当是自有撤销原因之日起尚存的赠与利益,包括赠与物及其所生孳息。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中的义务,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受赠人应当返还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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