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能否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后多长时间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后,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当事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能否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能否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处分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的形式。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拘留、其他。依据是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行政复议后能否直接提出行政处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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