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二、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合同有效吗

签订的合同有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4)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假意订立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7****8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农业损失鉴定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损失鉴定根据农作物受影响的面积,成灾面积,损失的牲畜,还有渔业受灾面积等等来确定损失的金额。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1、《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对于损失核定需要较长时间的,保险公司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并做到定损结果确定到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应对原始定损结果进行抽查。
农业损失鉴定有什么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损失鉴定根据农作物受影响的面积,成灾面积,损失的牲畜,还有渔业受灾面积等等来确定损失的金额。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1、《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对于损失核定需要较长时间的,保险公司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并做到定损结果确定到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应对原始定损结果进行抽查。
农业损失鉴定依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农业损失鉴定依据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损失鉴定根据农作物受影响的面积,成灾面积,损失的牲畜,还有渔业受灾面积等等来确定损失的金额。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1、《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对于损失核定需要较长时间的,保险公司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并做到定损结果确定到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应对原始定损结果进行抽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建筑合同中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农业损失的鉴定依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业损失鉴定根据农作物受影响的面积,成灾面积,损失的牲畜,还有渔业受灾面积等等来确定损失的金额。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1、《农业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保险机构接到发生保险事故的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查勘,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的,保险机构应当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 保险机构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可以采取抽样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核定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采用抽样方式核定损失程度的,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抽样技术规范。第十三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损的农业保险标的的处理有规定的,理赔时应当取得受损保险标的已依法处理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保险机构不得主张对受损的保险标的残余价值的权利,农业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保险公司应及时核定损失。种植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绝收的,应在接到报案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部分损失的,应在农作物收获后20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养殖业保险应在接到报案后3日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以及其他特殊情形除外。对于损失核定需要较长时间的,保险公司应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根据定损标准和规范科学定损,并做到定损结果确定到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应对原始定损结果进行抽查。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59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
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
第二位的救济。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德阳市4米2货车停运损失计算依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货运车辆停运损失计算依据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随着社会发展,车辆已使得如今的道路不堪重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人身损害规定比较齐全,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含糊。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即只是规定对经营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应支持,但是车辆损失应如何认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1999年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不扣除税金。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工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停运直接导致每日营业额和每日可变成本归零,但是原来每日营业额中支付的不变成本照常交纳,所以在计算停运损失时,不变成本是应该考虑在内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交车发生事故后赔偿损失,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案例供参考:公交车与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红桥区一审判决,出租车车主和司机所主张的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费用合理,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负事故全责的公交车司机所在单位担责赔偿。  市民高惠出资买了辆汽车挂靠在某出租汽车公司名下,与哥哥高强倒班开出租拉活儿。2009年9月的一天下午,高强驾驶出租车,沿中环线红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环线与芥园道交口处,正准备靠右停车时,一辆顺行公交车的正前部撞了出租车左后方,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高氏兄妹将刘明及其所在某运输公司、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原告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误工费、存车费、管理费、交通费、车辆贬值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红桥区经审理认为,刘明驾驶机动车未能保证安全行驶,以致事故发生及原告财产损失,刘明系从事运输公司的单位职务活动,故运输公司应向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付。  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2000元;被告某运输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和存车费约3000余元,赔偿原告高惠、高强车辆停运损失费1800余元。其他诉请证据及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化名)
公交车事故后赔偿公交车损失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案例供参考:公交车与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红桥区一审判决,出租车车主和司机所主张的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费用合理,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负事故全责的公交车司机所在单位担责赔偿。  市民高惠出资买了辆汽车挂靠在某出租汽车公司名下,与哥哥高强倒班开出租拉活儿。2009年9月的一天下午,高强驾驶出租车,沿中环线红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环线与芥园道交口处,正准备靠右停车时,一辆顺行公交车的正前部撞了出租车左后方,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高氏兄妹将刘明及其所在某运输公司、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原告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误工费、存车费、管理费、交通费、车辆贬值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红桥区经审理认为,刘明驾驶机动车未能保证安全行驶,以致事故发生及原告财产损失,刘明系从事运输公司的单位职务活动,故运输公司应向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付。  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2000元;被告某运输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和存车费约3000余元,赔偿原告高惠、高强车辆停运损失费1800余元。其他诉请证据及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化名)
票据依法追索后超过半年起诉丧失时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票据依法追索后超过半年起诉丧失时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3。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应当暂停支付;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1。4、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十天、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
②。业务实践中。在此期限内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票据丧失。票据权利就是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失票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以前可请求出票人补发票据。2。票据权利期限可分为二段,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①,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从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对其中任何一人,自汇票到期日起)。但是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要求付款。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直接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人民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通常以月为单位设置承兑期限、银行承兑汇票的民事权利为2年。人民做出除权判决后,仍享有民事权利,或者请求债务人付款。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前手)的先后顺序,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失票人首先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在做出说明后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5,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纸票)就是说承兑期限可以是六个月以内的任一时段。从票据到期日算起为2年,或者向人民提讼。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权利为2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并自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发出公告。公示催告的期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票据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票据作为买卖合同的支付手段,具有融资、汇兑、信用等功能,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那么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呢。  票据买卖无效的情形:  
1、倒卖票据行为  倒卖是市场经济常见的交易行为,票据持有人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以赚取差额利润,但票据本事为了保障买卖合同支付价款的实现,而不是一种单纯的盈利工具,关系着市场经济秩序,我国禁止倒卖票据。因此即使是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只要实施了倒卖票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签发空头支票、冒用他人票据,数额较大破坏市场秩序的构成票据诈骗罪。  
2、私下票据买卖行为  生活中,常常有人以虚假的借款协议或者买卖关系来掩盖非法的票据买卖,有很多企业都将票据买卖视为一种投资方法,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流通票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双方并没有缔结借款协议的意愿,因此这种双方虚假意思而达成的合同无效,票据买卖和借款协议都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合法根据取得的利益,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受损失人。市场上还存在着一些贴现中介公司,但没有办理贴现业务资质的公司是不能私下的进行票据买卖。因此,如果实现融资应该通过合当的途径或者票据背书转让的方式,私下的票据买卖具有极大的法律和商业风险。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合同无效房屋增值损失是否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方赔偿房屋价值损失2008年经中介公司介绍,陈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10万元的价格购买刘女士名下的一处房屋。合同签订后,他向刘女士给付了首付款52万元并向中介公司给付了中介费3万元,刘女士也如约交付了房屋。然而时过不久,刘女士的配偶魏先生却以刘女士未经允许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为由诉至,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支持了魏先生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刘女士及中介公司将购房款、居间服务费等费用返还给了陈先生。但是,陈先生如另行购置同样状况的房屋,则需要支付高于原房价70万元的房价款,故陈先生提讼,要求刘女士、魏先生、鑫尊公司赔偿其房屋差价损失70万元。结果:返还房产三方承担相应责任经审理认为,依据已生效判决书,陈先生与刘女士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合同附件三房屋共有人情况一页的存在及所载内容,即核实是否存在共有人及共有人表示同意出售房屋的意思表示的规则是明知的,但双方均未按常理进行填写,故均存在主观过错。刘女士作为共有人魏先生的配偶,因为其疏忽对买卖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应为最大。中介公司作为提供居间服务的专业机构,其忽视对魏先生相关意思表示的审核,未能对买卖双方,尤其是买方的风险予以提示,因此其对于买卖关系被认定为无效的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应较陈先生重。陈先生作为买受人,未认真审核刘女士房屋共有人的情况,主观上亦存在一定过错。最终依据评估结论判决刘女士赔偿陈先生房屋差价损失35万元,中介公司赔偿陈先生房屋差价损失21万元,并驳回了陈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律师讲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夫妻房屋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该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房屋还是夫妻共同房产。如果不太确定的,最好是去房管局查询一下房屋的权属状态。因为共有房屋买卖,一旦共有人中有一人不同意出卖房屋,损失的还是购房者。另外,由于房价上涨造成的增值部分,完全归于购房者也是不合适的。所以,具体如何对待房屋增值部分还需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确定责任分配。根据上面的分析,三方作为普通人都应有房屋买卖的风险意识,应更加谨慎。由于疏忽造成买卖合同无效,进而造成的损失理应各方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还是提醒大家购房需加倍谨慎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在建筑合同中要求违约损失赔偿的依据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与公交车发生事故后赔偿公交车停运损失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案例供参考:公交车与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红桥区一审判决,出租车车主和司机所主张的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费用合理,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负事故全责的公交车司机所在单位担责赔偿。  市民高惠出资买了辆汽车挂靠在某出租汽车公司名下,与哥哥高强倒班开出租拉活儿。2009年9月的一天下午,高强驾驶出租车,沿中环线红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环线与芥园道交口处,正准备靠右停车时,一辆顺行公交车的正前部撞了出租车左后方,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高氏兄妹将刘明及其所在某运输公司、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原告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误工费、存车费、管理费、交通费、车辆贬值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红桥区经审理认为,刘明驾驶机动车未能保证安全行驶,以致事故发生及原告财产损失,刘明系从事运输公司的单位职务活动,故运输公司应向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付。  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2000元;被告某运输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和存车费约3000余元,赔偿原告高惠、高强车辆停运损失费1800余元。其他诉请证据及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化名)
与公交车发生事故后赔偿公交车停运损失有无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案例供参考:公交车与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引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日前,红桥区一审判决,出租车车主和司机所主张的车辆损失、停运损失等费用合理,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负事故全责的公交车司机所在单位担责赔偿。  市民高惠出资买了辆汽车挂靠在某出租汽车公司名下,与哥哥高强倒班开出租拉活儿。2009年9月的一天下午,高强驾驶出租车,沿中环线红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环线与芥园道交口处,正准备靠右停车时,一辆顺行公交车的正前部撞了出租车左后方,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车辆受损。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公交车司机刘明负事故全部责任。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高氏兄妹将刘明及其所在某运输公司、出租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庭审中,原告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误工费、存车费、管理费、交通费、车辆贬值费等共计1.2万余元。  红桥区经审理认为,刘明驾驶机动车未能保证安全行驶,以致事故发生及原告财产损失,刘明系从事运输公司的单位职务活动,故运输公司应向原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付。  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2000元;被告某运输公司赔偿原告高惠车辆损失费和存车费约3000余元,赔偿原告高惠、高强车辆停运损失费1800余元。其他诉请证据及理由不足,不予支持。(文中人物均化名)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
[律师回复]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赔偿金额的地区标准按照云南省的统计人均标准;农民的远远低于城镇居民的;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药费、残疾赔偿金(需要鉴定伤残等级)、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计算。建议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损害赔偿标准》。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有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