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认定工伤后能向单位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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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认定工伤后能向单位赔偿吗

一、员工认定工伤后能向单位赔偿

员工认定工伤后,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不认定为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吗

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不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就不需要赔偿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能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员工早退路上出车祸能认定工伤吗

员工早退出车祸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通俗的讲,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员工认定工伤后能向单位赔偿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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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员工借款20万,请问员工向员工借款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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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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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提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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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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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签订认购意向书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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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双方签订的认购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取决于开发商是否取得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㈣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所以,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而签订的购房合同(包括意向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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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认定工伤后可否向单位赔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员工认定工伤后可否向单位赔偿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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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向单位行贿的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向单位行贿的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向单位行贿的如何认定
向单位行贿的很可能构成向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3条),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向单位行贿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行贿的对象是单位,并且是特定单位,即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这是本罪与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二)本罪的主观方面出于故意,并且必须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对于为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单位以财物、回扣、手续费的,虽然也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但不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行为,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四)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此外,任何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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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务员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做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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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向而行交通事故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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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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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交通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1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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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于特殊主体,不仅可以向其他主体行贿,其本身也可以行贿。但法律中规定,不同的主体在实施了行贿或者被行贿的行为之后,此时一般构成的罪名是不一样的。至于向单位行贿,在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则就有可能构成向单位行贿罪,此时自然需要依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工伤认定后应该向谁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工作中如果受伤,用人单位又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会进入报销费用的阶段,而报销工伤的医疗费用除了有一定的流程标准和资料的完整性要求,由谁负责费用承担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了解清楚了,员工才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结此事,那么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呢工伤认定后报销: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非法用工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其他情形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⑵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⑶拒绝治疗的;⑷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是会根据费用的所属性质不一样而不同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而员工的误工费及护理费则是该员工的所在单位按照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来进行一定比例的支付的,所以在进行工伤费用报销的过程中,一定要认清自己所报的什么费用,才好对症下药,找到对应的费用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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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单位辞工不批怎么办
就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或者离职申请来说,法律方面对此的要求并不是那么的严格,但是不严格并不代表就没有要求,此时还是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单位却不予批准,那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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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怎么向法院申请法律确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确认是民事纠纷经有关调解组织或的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共同到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申请司法确认,应及时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最高《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管辖。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当事人申请时,应当向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则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0日。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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