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能不能解除?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
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能不能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二、不可抗力能不能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不能预见、不能不能避免并不能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不可抗力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之一,若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不能实现,则当事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不能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不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违约是否能不能解除合同
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违约方,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解除权,但实践中因处理合同僵局的需求仍然很多;
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对于非金钱债务的履行不能不能,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不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
该条虽是关于排除履行请求的规定,但暗含违约方解除合同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违约方只能不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与守约方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权有明显不同,且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能不能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能不能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合同能不能解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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