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阶段新证据的提供和采纳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新证据是指在一审阶段未被提供,但在二审阶段被提出的证据。新证据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的新鲜性:新证据应是在一审阶段未被提出,且在一审结束后才能够获取或者产生的证据。如果证据在一审阶段就已经存在,但当事人没有提出,那么这样的证据在二审阶段通常是不能被接受的。
2、证据的关联性:新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审理有直接的关联。也就是说,新证据应能够证明或者反驳案件中的重要事实。
3、证据的合法性:新证据的获取和使用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非法获取的证据在二审阶段是不能被接受的。
4、证据的必要性:如果没有新证据,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那么这样的新证据就应该被接受。
以上是二审新证据的一些基本认定标准,具体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二、二审新的证据是指什么
二审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三、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标准: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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