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可以赠与吗

最新修订 |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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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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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由于回迁安置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毕,目前无法进行房屋赠与。无房产证的安置房无法办理赠予手续,携带相关证明也无法替代房产证。若公证部门不受理无房产证的房源赠与公证,因此无法在房管局办理赠与过户。若是对回迁安置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可以赠与吗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回迁安置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可以赠与吗

在此向您解答,由于回迁安置房产证尚未办理完毕,故暂时无法为您进行房屋赠与

详情如下:首先,关于无房产证安置房,并不具备办理赠予手续的条件,同时亦无法通过携带相关证明文件来替代房产证;其次,公证部门对于无房产证的房源同样不会受理赠与公证,因此无法前往房管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

然而,若您计划办理继承手续,即使无房产证亦可申请办理公证书,这点请您前往当地有关部门详细咨询专业人员即可。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有条件的,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抵押人所有的,并且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抵押借款。不过抵押合同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是无效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集体土地的安置房可不可以办房产证

不可以。安置房通常是指在城市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利用农民宅基地或划拨的农村集体土地,由开发商或当地村集体开发建设销售的房屋,它不能获得国家土地和建设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房产证”多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自制颁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回迁安置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可以赠与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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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多久下来?
安置房房产证多久大概三到六个月时间下来,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国家的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当事人申请然后经过层层审批才能完成,当然安置房跟普通的对外出售的商品房还是存在差异的,要想交易的话最好还是经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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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要怎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房屋赠与协议书范本,赠与人:(下称甲方)受赠人:(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2、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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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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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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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需要找一份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范本来参考一下,我老家拆迁需要用到这份协议所以我想找一份来参考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赠与和买卖的两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方法 ;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你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采用哪种办理由本人自行选择。
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赠与,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外,在拆迁安置房物权未实际转移前,赠与人还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哦。
2、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该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
3、赠与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房屋赠与手续,房屋产权在赠与前,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司法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手续办理后,凭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的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双方到我局办证大厅,经申请,就可以办理赠与转让手续。关于的税费的问题,面积在90平房以内的(含90平房)契税2%,面积在144平房以上(含144平房)的契税4%,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6元/平房。以上是指住房赠与。
4、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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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能随便更改安置位置吗?
安置房根据每个拆迁地块的分布会把换建房安置在相对不影响地块建设的地方。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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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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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回迁安置房能买卖吗?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查看清楚相关手续及协议,以免造成日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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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请问一下关于赠与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吗
[律师回复] 赠与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公证。
《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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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房地下车位可以买卖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回迁安置房地下车位可以买卖吗,安置房买卖纠纷如何解决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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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拆迁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只有拆迁的手续,能办理赠与吗?
[律师回复]
1、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因此一部分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
2、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与普通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最大的特点在于购买对象特定和交易时间受限,即只有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才有资格购买拆迁安置房,并且被拆迁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一定时间内无法将该房过户给其他人。
3、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有:

一,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二,因未约定卖方初次领取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而扯皮的风险。

三,因房屋买卖确定的房屋位置与售房人实际获得的房屋位置不一致而被判决合同无效的风险。

四,因卖方无理拒绝配合过户而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

五,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拆迁房买卖合同而导致合同并未成立的风险。

六,因售房人并无出售房屋资格而导致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扩展资料:为了规避安置房交易风险的措施有: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或者要求售房人近亲属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初次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等相关阶段的费用承担。
4、通过约定违约金或预先留置部分购房款以确保将来合同能顺利履行。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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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属于赠与人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配偶(或者其他人)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公证或者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自愿,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否则,因此所导致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房屋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书收到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马上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赠与物为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不及时接受赠与物,不及时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一旦出现预料不到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
6、如将房产赠与未成年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赠与后,监护人除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处分该财产。安置房赠与合同应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共同意愿的条件下签写,不得伪造和违背一方意愿,合同内需明确赠与人、受赠人,划定赠与房屋的范围、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确定赠与时间及其他事项,还可以进行公证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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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还没下来离婚需要分割吗
安置房还没有下来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分割的方式可以根据安置房的所有权来进行分割,如果所有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话,那么是不参与分割的,如果所有权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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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安置房赠与他人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定向安置房赠与他人程序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房地产赠与实际上就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示接受赠与的一种法律行为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被称为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则被称为为房地产受赠人
2、纳税人在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并作出无偿赠与声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无偿赠与减免税手续为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偷税逃税,将赠与行为分为一般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并对如何确定以这两类无偿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购房时间问题加以区分
3、房屋赠与交易的手续流程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交易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就是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上述文章就是定向安置房赠与房产的程序和赠与需要的材料房产赠与在如今社会非常常见,房产赠与的行为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对于重大事项赠与公证的好处显而易见,希望能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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