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下,当购房者进行购买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但对于订金而言,是有可能被退还的。“定金”这一概念源于严谨的法律体系,它是指在合同签订、合同效力得以证实或者合同执行环节中,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确定并达成共识的一种担保形式,并由此成为处理违约责任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受到“定金罚则”制约的“定金”,其规定如下:倘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现象,收取定金的一方有权拒绝退还该部分定金;
然而,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那么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
然而,“订金”仅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在大多数情况下视为交付的预付款,虽具有类似于定金的担保性质,却并不具备同等效力。无论是由于何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够得到履行,关于订金一方均可要求全额返还。总的来说,在购买房产的交易过程中,支付的定金由于受“定金罚则”限制,故难以被退还,然订金则是存在相对较大可能性被退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买房前交的定金能不能退
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规定,进行房屋买卖时,卖方收取购房定金后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交了定金能不能退”,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