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的房产尚未交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可视情况选择撤销购房合同,但是,必须符合以下几点退房条件方可实现:
首先是延期交房现象,如逾期达到三个月以上仍未交付房屋者,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撤销购房合同,同时索求双倍偿还定金或者承担房款利息的赔偿责任;
其次是无权属证明问题,若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预设期间内无法获取房屋的权属证书,那么此时便可提出撤销购房合同;
最后是开发商资质审查缺失,开发公司必须经过全面的资格审核后才能进行楼盘建设和销售业务,若发生未经严格审查便开展业务的情形,即视为违规行为,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具有无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如何起诉要回买房定金
对于房屋买卖定金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不按时交房可以退房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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