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订金通常被用于表示对某项事项进行约定或预订等,尽管其名称中有“订”字,但实际上并无任何担保的效力。通常情况下,订金被理解为预付金额的一种支付方式,当交易顺利完成时,订金这笔款项将会自动转化为商品或服务的预付款;
然而,当交易未能如期望般实现时,订金则应全数归还。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如果采用了“定金”这个术语,那么无疑代表着购房者与卖房者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份特定的协议。在此情形下,房屋的定金往往无法撤回。原因在于,“定金”实质上是一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表现,其在法律层面上所体现出的基本性质是违约定金,并且具备担保合同履行的职能。唯一特殊的情况便是,在开发商未能单独提供合理理由,且违反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的情况下,已购房屋的买家是有权向开发商主张返还自己已缴纳的定金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商品房退房利息怎样算
1、商品房退房的时候利息一般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订金可以退还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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