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可以收物业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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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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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业委会无权代收物业费用,应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 业委会负责决策社区事务,但物业费征收由物业管理单位执行。 物业费是物业管理主体提供日常维护、修缮、整治等服务所消耗的费用。
业委会可以收物业费吗

一、业委会可以收物业费

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并不能擅自索取或接收物业费用。

这项工作主要应由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落实。

有鉴于此,业主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构设立业主大会,经过民主严谨的选举过程产生业主委员会,由这一委员会决定社区内部的重大问题和事件。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业主委员会在物业费征收方面,并不具备独断的权力。

他们仅能督促业主按期支付应缴的物业费,至于具体的收款工作,仍需由当地政府批准成立的物业管理单位执行。

物业费实际上是物业管理主体在对小区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服务过程中所消耗的各部分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起诉

二、不住房可以不交物业费

买房屋后,即使不住房,也依然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

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缴纳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业委会可以收物业费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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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了,应该怎么办  沈阳市于洪区的一处小区里,业主们就遭遇着类似的局面。他们一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无论是门禁保安,还是停车服务,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之处都让大家感到忍无可忍。  可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又不得不忍。因为他们想炒掉这家物业公司,却始终无法成功。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得不到2/3业主的同意,而是因为小区至今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入住率和入住年限成维权一道坎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指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法律给予了业主们炒掉物业公司的权力,但要更换物管公司,首先要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认为,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尽管赋予的责任和权力很大,但在沈阳的各个小区中,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并不多,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重重。  按照现行的政策,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另一个则是自首套住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两年。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够依法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可是于洪区的这个小区的业主却无奈地说,由于园区销售不理想,目前入住率还达不到50%,而且业主们最早的也是去年才刚刚入住,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一年时间,两个条件都不符合,自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行使炒物业的权力。  面对这种局面,业主们不禁疑惑,难道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就只能忍受前期物业满两年吗  没有业委会协商不成就诉讼 在没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仍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服务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更换。  业主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协商,也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终止物业服务关系,自行选择物业。如果协商不成,作为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在进行诉讼时,业主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讼,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进行诉讼;当然,业主也可以推选业主代表,代表业主进行诉讼。
没有业委会能炒物业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业主如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了,应该怎么办  沈阳市于洪区的一处小区里,业主们就遭遇着类似的局面。他们一直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无论是门禁保安,还是停车服务,物业的服务不到位之处都让大家感到忍无可忍。  可该小区的业主们,却又不得不忍。因为他们想炒掉这家物业公司,却始终无法成功。究其原因,并不是因为得不到2/3业主的同意,而是因为小区至今无法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入住率和入住年限成维权一道坎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指出,“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法律给予了业主们炒掉物业公司的权力,但要更换物管公司,首先要成立合法的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道难题。  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业主认为,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尽管赋予的责任和权力很大,但在沈阳的各个小区中,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并不多,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重重。  按照现行的政策,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业主的入住率达到50%以上,另一个则是自首套住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之日起满两年。只有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才能够依法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  可是于洪区的这个小区的业主却无奈地说,由于园区销售不理想,目前入住率还达不到50%,而且业主们最早的也是去年才刚刚入住,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一年时间,两个条件都不符合,自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行使炒物业的权力。  面对这种局面,业主们不禁疑惑,难道不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就只能忍受前期物业满两年吗  没有业委会协商不成就诉讼 在没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仍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服务单位或个人,依法进行更换。  业主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协商,也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终止物业服务关系,自行选择物业。如果协商不成,作为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在进行诉讼时,业主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讼,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进行诉讼;当然,业主也可以推选业主代表,代表业主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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