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限制新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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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多项惩处,包括禁止高消费、限制贷款和信用卡办理,剥夺担任企业高管资格等。 此外,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划拔存款、提取收入、查封拍卖不动产等,并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出入境自由也将受限。 这些措施旨在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失信人员限制新规定

一、失信人员限制新规定

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赋予了多种施加惩处的方式。

首先,禁止其进行一系列高消费活动,如乘坐飞机以及列车软卧。

其次,实施其他层面的信用惩戒,其中包括严格限制在各类金融机构获得审批发放的贷款以及办理信用卡业务。

在限制行为之外,对于个人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剥夺其从事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岗位的资格。

此外,还可以尝试行使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力:

1、强制划拔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

2、命令提取被申请人的固定收入来源

3、没收被申请人持有的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作为财产;

4、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车辆及其他动产物资;

5、冻结并优先偿还被申请人的私人应收账款;

6、查封、拍卖被申请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不动产资产;

7、追回被申请人归还给第三方特定物品;

8、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在执行期间产生的债务利息和延期履行责任所需的罚金

9、根据情况,实施最高可达数万元的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10、对被申请人出入境的自由进行严格限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失信人员如何恢复信用

失信的人一般只要把未履行的义务给履行完,届时自然会从失信人员名单中放出来,人民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是指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将其名单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

(1)经传唤于规定时间到达法院配合执行;

(2)遵守财产报告制度;

(3)遵守限制消费令;

(4)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处置现有财产;

(5)有部分履行行为及明确的履行计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信人员限制新规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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