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在承包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各承包单位之间所处的地位皆因角色不同而呈现出差异,这也间接催生了多种承包模式。
以下为几种普遍存在且被广泛运用的承包方式:
首先是,全面总承包,即整个建设项目的全流程或者某一特定阶段的所有工作都交由单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及实施工;
其次是,分施工,在这里,我们称之为分包,它是针对于总体承包来说,即承包者并不与建设单位建立直接的业务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商手里接受某一分项工程或者某类专业工程进行施工,由总承包方在现场进行全方位的规划与指导,并向总承包商承担相应职责。
再者,独立承包,这种承包方式是指承包单位完全依靠自身的实力来完成相关的承包任务,而不是采用出租或者转包的方式来实现。
这类方式往往限于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为简洁明了的工程以及维修修补工程。
最后,联合承包,与独立承包相比,这种方式倾向于把多个承包单位集合在一起作为一个联合体,共同承包一项工程任务。
牵头各成员单位会任命一位代表来同建设单位签署合同,他们需要共同向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互相协作,以协调彼此间的关系。
至于最单纯的方式,即直接承包模式,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署承包协议,每家承包单位都需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体现了双方的平等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承包合同需注意什么
一、工程承包合同需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进行资质审查。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
5、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6、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
7、其他应该注意的地方。
二、工程承包合同是确定工程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契约。主要包括: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的范围;建设单位提供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提交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时间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的副本;工程进度和工程竣工的具体时间以及工程造价、结算方式、工程质量要求,采用合理化建议节约的资金分配、设计变更手续、权限、竣工验收、完成合同的奖励和违反合同的处罚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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