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若您触犯了哪些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呢?主要包括以下六点:
首先,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达到公司招聘要求;
其次,若您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再次,若您身为员工,却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然后,若您与其他企业保持着劳动关系,以致严重阻碍到本职工作的完成,或公司提出后仍不改进的;
最后,如果您使用诸如欺骗、威胁等手法,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让对方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时违背其真心实意的。
除此之外,如果您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国家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样属于此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按照以上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辞退员工怎么可以不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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