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连续旷工达15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30日,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遵循法律规定;
2.员工无正当事由多次旷工且屡教不改,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企业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在受到处分前应诚实守信,以事实为依据。
在给予员工处分之前,企业应充分了解真实情况,获取确凿证据,验证无误后经过领导层确认方可行使惩罚权力。
当企业决定单方面解雇员工时,应有义务先行知会工会。
如工会认为企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约定,有权要求企业重新展开调查与处理。
在此过程中,企业需并向其书面反馈最终处理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法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并未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明的,那么旷工的天数也是由公司自行根据情况来制定的,并且该规章制度应当是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值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规章制度的,遇到员工旷工时,用人单位应首先积极催告返岗、告知旷工天数及后果,再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旷工是指正常工作日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
实务中一般的理解是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出勤。通常是指无正当理由缺勤行为,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按时到安排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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