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方有权利取消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开发商因延误交房而导致做出根本违约行为,具体表现为延误交房时间在买卖双方协议中规定的退房期限内;
其次,由于开发商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齐全完备所有手续,从而导致买卖合同自始至终都无效力;
再次,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充分协商并取得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和设计变更则也可视为构成根本违约;
第四,如果实际测量所得的房屋面积相较于买卖合订时的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了3%以上;
最后,若卖方所供应的房屋主体架构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此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那么买方同样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如何维权
“房屋质量有问题的,其维权方式有:
1、若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只要是在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内,建筑单位都必须进行修复,对建筑物进行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付的首付可以退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