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期通过协商、进而寻求调解途径,情况严重时则履行仲裁程序,若所有可能的方法都无法奏效,则需提起诉讼。
1. 协商:
购房与售房双方当事人,在保持良好沟通与和谐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互相妥协来商讨并解决合同争议事项,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2. 调解:
如果购房与售房双方无法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共识,那么他们有权寻求有关机构的调解,例如,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属于国有企业的情形下,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帮助。
上一级主管部门有权在上诉双方平等的条件下,公正地评估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归属进行调解,同时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政府干涉。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邀请合同监管机构、仲裁委员会甚至法院等相关机构参与调解过程。
3. 仲裁:
若购房与售房双方在协商环节未获得满意结果,且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他们可以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产生之初所约定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4. 诉讼: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未能订立仲裁条款,并且事后亦未就此达成仲裁协议,那么此时他们只能依据当事人间的合同纠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以期望寻求法律的公正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房子纠纷找哪个部门
房产纠纷:
因房子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找仲裁机构仲裁。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