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后选择退房事宜,在法律法规上并无确切的时间段规定约束。
若发生开发商严重违约情节时,诚然,购买方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解除,进而行使退房权利,同时对于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提出追责要求。
其中,主要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首先,如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则逾期时长超出一定界限,购买方即享有解约权及退房权力;
其次,若房屋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且经过专业修理依然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购买方将同样具备退房权益;
最后,倘若由于开发商本身的失误导致购买方无法正常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购买方亦有同样的权利行使退房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买房交定金了可以退的吗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一般来说,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面协议,是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过户了可以退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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