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

最新修订 |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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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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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收入证明不可虚假编制 收入证明是反映个人经济状况的重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虽然有人因收入不足而试图伪造证明,但后果严重。 虚假证明可能导致贷款申请失败,甚至引发法律责任。 若成功获得贷款,未来还款压力巨大,可能面临房屋被收回的风险。 更糟糕的是,伪造收入证明构成贷款诈骗,触犯刑法,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惩罚。 因此,务必诚实守信,避免虚假编制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

一、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

很遗憾地告诉,这并非易事。

部分人士在未满足收入条件时,可能会试图采用制造虚假收入证明的方式来掩盖事实。

然而,请务必明白,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首要的问题在于,对于那些因提交虚假收入证明而引起银行警示而错失贷款机会的申请人而言,他们将无法顺利通过银行的审批,甚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便成功获得贷款批准后,面对未来所需要支付的巨大还款压力,他们很可能无法按时按量偿还每个月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这样一来,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屋便处于被银行收走以偿清贷款的险境之中。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一旦借款人为获得银行贷款私自伪造和提供虚假的个人收入证明,那么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贷款诈骗犯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此类行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惩罚,同时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若造成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遭受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当事人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收入证明能否证明存在劳务关系

收入证明,工资支付凭证可以证明存在劳务关系。证明劳务关系的还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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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可以作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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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证明上写入入职时虚假材料,公司可以解雇员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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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收入证明样本怎么写?
工作收入证明样本应当首先写清楚单位员工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后就是关于收入证明作出明确的说明,最后就是需要有单位盖章确认。这实际上就需要提醒注意,必须要做出真实的证明,否则的话会承担相关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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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假释出狱,户口本和收入证明一样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如果是需要出示复印件的机关或单位在本地,持证照可以持原证照由需要证照的机关或单位审验并复印,这样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拒绝出具证明或加盖做么确认章,公安机关是发证照机关,所发的证照具有法定证明力,没有必要承办公证或多余的业务。
  如果复印件须提供到异地,而又不便出示原件时,公安机关可以本着“为民服务,执警为民”的理念,对复印的户口本加盖确认与原件一致的证明。现在的民警会尽力为老百姓办好实事,尽力化解百姓的困难的。
  公安部曾发文,作出了对18种证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规定。同时,公安部发文对不再开具的证明进行了解释:
  
1.身份证15位升至18位后,原号码不变,需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身份证15位升18位,第18位是校验码,采用11进制,其中第11个数由固定公式算出,相关单位可登录互联网自行查询核对,无需派出所出证明。
  
2.因非公安机关原因将姓名填写错误,如银行存单、保险单、学校、单位档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证明是同一个人的
  解释:造成错误的责任主体不是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情。公民应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
  
3.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身份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补办身份证没有附加条件。
  
4.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合法证件,要求派出所出具身份信息证明的
  解释: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公安机关为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派出所无需再出具其他身份信息证明。
  
5.偿还能力证明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6.生存(健在)、死亡证明
  解释:确定公民生存死亡是卫生防疫部门的责任,应由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确定。
  
7.亲属关系证明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解释:家庭收入情况不属于派出所工作业务范围,派出所不知情。因此公民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
1.实际居住地证明
  解释:派出所负责户口登记,是否实际居住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出具证明。
  1
2.保险事故证明
  解释:保险公司内部有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勘查,派出所无法对现场损失作出核定。
  1
3.人员失踪证明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申请出具证明。
  1
4.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1
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1
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
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1
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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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如何开收入证明
无业状态下开具收入证明,自由职业者可提供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单证明稳定收入。 无雇主者可选提交个税证明、参照同行业薪酬标准,或向居委会等申请开具个人就业及收入情况证明。 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以体现实际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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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假入带款,怎么写说明,是我现在收入低,才去申请低保
[律师回复]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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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证明有虚假材料,可以申请解雇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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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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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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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居民是否具有偿还能力,不在派出所掌握情况之内。公民可到公证机关寻求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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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家庭成员在户口登记以外的亲属关系,不在派出所掌握的情况之内,派出所不知情。应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
  
8.婚姻状况证明
  解释:民政部门是婚姻登记机关,公民应到民政部门取证。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9.身份证丢失证明
  解释:公安机关对丢失身份证的补办,没有附加任何条件,丢失即予办理,同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10.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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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宣告公民失踪是人民受案范畴,不是派出所的责任范畴,派出所无权证明人员是否失踪。应向人民申请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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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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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证件、印章丢失证明
  解释:公民因各类证件、印章丢失到派出所登记备案的,派出所给予出具报案登记证明,只证明该人曾有报案登记,至于是否丢失派出所不知情。因此,不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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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非组织行为索取现实表现证明
  解释:现实表现证明属范畴,应由组织出面了解,个人索取属于非组织行为,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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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产情况证明
  解释:公民房产情况不在公安机关业务范畴之内,派出所属于不知情。公民应到责任单位房产部门或公证机关索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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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人持招工单位调查表,让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
  解释:任何劳动者都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让就业者本人到派出所,是对就业者的歧视,是违法的。确因工作需要应由组织出面进行外调。因此,派出所对个人持调查表的不予出具证明。
我有一个表姐刚找到工作就发现自己怀孕了要生孩子,公司办理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才可以请假吗
[律师回复] 国家没有规定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父母的结婚证。
  
一、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提交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2、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①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②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①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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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如何开收入证明
无业状态下开具收入证明,自由职业者可提供存款证明或银行流水单证明稳定收入。无雇主者可选提交个税证明、参照同行业薪酬标准,或向居委会等申请开具个人就业及收入情况证明。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以体现实际收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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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入职证明有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要求解雇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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