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是跟管家签订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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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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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作为房东,我签订租赁合同时通常是与租户直接进行。但在某些情况下,我会授权中介机构代理签约。虽然中介不是实际租赁主体,但它作为第三方,确保租赁过程的公正、透明。如有租赁问题,中介也可协助解决。无论直接与房东签约还是通过中介,租赁条款始终以租户为主导,中介起辅助作用,确保租赁顺利进行。
租房合同是跟管家签订的吗

一、租房合同是跟管家签订的吗

我作为房东,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时,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所有者会作为签约主体与租户签署具有法律效应的租赁合约。

然而,在一些例外情况下,如房东因故无法亲自签约时,可向中介机构授权并由其代理订立和履行租约协议。

在此情形中,尽管中介公司并非是实际的租赁关系主体,但它仍能作为第三方角色,负责维护协议执行期间的公正、透明及公正性。

若因某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租赁问题出现,同样可以通过寻找中介公司寻求协助和解决方案。

总的来说,如有需要,无论是直接与房东签署合同还是经由中介代理服务达成交易,所订立的租赁条款始终都会以租户为主导,而作为见证人的中介机构则扮演着辅助作用,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款。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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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房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合同没有规定违约金,一方违约了应当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房合同是跟管家签订的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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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对于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在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有效。
相关知识——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转租合同生效条件
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
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
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时,转租房屋的数量、期限,用途等均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此外,城市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未办理转租登记备案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转租合同当然也随之解除。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转租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届满,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
总之,房屋转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别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跟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跟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身边很多朋友在生活经常闭口张口就谈:“没事,我们签了合同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作为一名律师,我每一次都要不厌其烦作出讲解,这次我将该问题的回答进行归纳,对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作出阐述。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法的合同有效,换句话说也就是这样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进而也只有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因此,一份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基础在于其自身是否合法,并不是说所有的合同签订了就有效力,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对彼此的约定高枕无忧。
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首先,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双方没有强加自己意志力给对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彼此真实意思的表示。
其次,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不管是内容上的问题、还是签订过程等,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这样的合同是违法无效的或者瑕疵的,这样的合同违反了不受法律保护就更谈不上法律效力问题。
综上,不是合同签订了就有法律效力,只有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跟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跟父母签订的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身边很多朋友在生活经常闭口张口就谈:“没事,我们签了合同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作为一名律师,我每一次都要不厌其烦作出讲解,这次我将该问题的回答进行归纳,对于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这一问题作出阐述。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法的合同有效,换句话说也就是这样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进而也只有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因此,一份合同有法律效力的基础在于其自身是否合法,并不是说所有的合同签订了就有效力,双方当事人就可以对彼此的约定高枕无忧。
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首先,合同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双方没有强加自己意志力给对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彼此真实意思的表示。
其次,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不管是内容上的问题、还是签订过程等,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这样的合同是违法无效的或者瑕疵的,这样的合同违反了不受法律保护就更谈不上法律效力问题。
综上,不是合同签订了就有法律效力,只有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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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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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怎么样办居住证
[律师回复] 对于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怎么样办居住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居住证的手续: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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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在原房东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有效。
相关知识——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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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转租合同生效条件
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
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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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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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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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应该如何办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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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吗问题解答如下, 跟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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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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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租房的时候,直接跟物业管理公司签合同合不合适?
[律师回复] 你好!不合适,签租赁合同一定要审查出租方是否有出租的主体资格,出租人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并非使用权人。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代管物业方面的相应事务,不能够代替业主和承租方签订租房合同。租赁房屋应注意掌握以下几点:
一、要审查出租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即出租人对该房屋是否具有产权,一般要求是具有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农民集资建的楼房,还没取得房产证,但是应该有建房的批准文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要特别注意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一定要一致,如果是中介或者代理,要代理人出具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
二、要审查房屋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所允许出租的房屋。例如,已设置抵押的房屋,抵押人是否同意出租
三、要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具有齐备的房屋产权证明,并不能说明所出租的房屋就一定合法,出租人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并且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住宅有的地方没有要求)。
四、要对租赁合同的条款尽量写的细致,例如,房屋内的家具设施设备、房屋修缮承担;房租交纳的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等问题。如果承租人在租房时,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则会在很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我跟房租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没到期我提前退租,押金我不要了你能调解一下吗?
[律师回复] 1、确定租房合同没到期不退押金是否正确
  首先我们应该查看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根据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由合同规定一方负责。
  2、与房东协商退还押金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押金的相关事宜,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可以进行协商,跟房主说明退还押金的必要性。
3、诉讼维权
  协商如果没有结果的话,那么你开始草拟一份诉状。诉状写明具体的情况,然后交给房屋所在区域的,这样就会受理你的押金问题,进入诉讼阶段。
  
(1)、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你的诉状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会给你一个信息。告诉你开庭时间,开庭以后会先调解你们的纠葛,如果调解没有达成的话,那么就会进入审理阶段。
  
(2)、开庭以后,你把自己的房屋合同以及房屋租赁的一些证明,交给作为证据,这样一般情况下,会当庭做出判决。如果涉及一些证据问题,会在一星期内通知你结果。
  
(3)、最后说一句,租赁房屋的押金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来说,如果合同有明确规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没有规定,那么会认为押金属于租房者,房主有侵占他人财产的问题,这样就可以要回押金,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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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跟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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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跟甲方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后,甲方耍赖不交钥匙,口头恐吓
[律师回复] 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租赁公司大客车属于非营运性质,跟单位签订租车合同后,可以做单位班车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和出租车一样的,性质都是营运车辆。按照《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1、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必须是营运手续的车辆,这样才能合法获取因业务而产生的收益。如果不是拿营运手续的车辆开展业务所获取的收益即为非法收益;
2、目前国家在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还不是很全面,从而导致一些地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误解。其实租赁汽车和出租汽车的本质区别就是,在有同样营运许可的前提下,租赁汽车不允许带司机服务,而出租汽车不允许不带司机服务;
3、虽然道路交通部门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可是一旦抓住现行就是3万-5万的罚款。比交警的罚款要厉害的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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