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最新修订 | 2024-04-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确认为工伤后,您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食宿补贴、交通饮食费用、疗养治疗费用、辅助设备费用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发放。康复护理费用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支付不同比例的上一年平均收入。伤残补偿及抚恤金按伤残程度支付,级别越高,津贴和补助金越高。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一、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当被确认属于工伤时,您将有资格享受到工伤保险所提供的各项待遇。

以下是为您准备的详细解释:

首先是医疗费用,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所规定的诊治项目、药品以及住宿等方面的标准。

如果满足这些条件,您的相关费用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其次是住院食宿补贴费用,这个费用由参与保险的各地市政府来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三是交通以及饮食费用,同样是按照各地市政府的规定来进行计算。

接下来是疗养治疗费用,根据各地的规定,这笔费用是需要经过办理机构组织的专家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是否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然后就是辅助设备的使用费用,这主要依据日常生活或工作的实际需求,并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才能决定,同时还会参照各省市对工伤辅助器具的最高限额标准作为参考。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这个期间,您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改变,并且由您的所属单位每隔一段时间给您发放。

通常来说,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不会超过12个月,如果情况非常特殊,需要经过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特别批准,才能够适当延长期限,但是也不能超过12个月。

接着是有关康复护理的费用,如果在病情评估之后,发现您的生活已无法完全自理,那么工伤保险只负责提供您上一年平均收入的50%作为护理费

如果只是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那么工伤保险则会负担您上一年平均收入的40%作为护理费;

而对于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的人来说,工伤保险仅负责提供您上一年平均收入的30%作为护理费。

最后是伤残补偿及抚恤金,这两项都是按照伤残的程度来进行支付的。

然而被评为伤残的级别越高,残疾津贴和伤残补助金也就会相应提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十四条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有什么

首先,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工伤评残,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成患职业病,对劳动和生活能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

运用劳动保障的有关政策,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其次,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过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进行鉴定;

职工经治疗后,确认是因工伤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工伤职工的残疾对以后的工作、生活将产生直接影响,并且伤残程度已经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7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2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确认为工伤后,您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食宿补贴、交通饮食费用、疗养治疗费用、辅助设备费用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发放。康复护理费用根据生活自理能力支付不同比例的上一年平均收入。伤残补偿及抚恤金按伤残程度支付,级别越高,津贴和补助金越高。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怎么报销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怎么报销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有一个表妹准备对自己的工伤进行鉴定,自己掏了钱的,现在报销,工伤能力鉴定费报销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工伤认定后报销: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一、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误工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非法用工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其他情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⑴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⑵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⑶拒绝治疗的;
⑷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怎么报销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怎么报销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认定未做劳动能力鉴定报销医药费吗
保险医药费。认定为工伤后未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医药费用应该由社会医疗保险报销,等劳动者出院后再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度
[律师回复] 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如何理解劳动能力鉴定两级终局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在劳动能力鉴定中设立两级鉴定的形式,主要是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救济渠道。因为在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鉴定的有失公允或者申请人主观认为鉴定的结论不客观公正的情况,给申请人提供再次鉴定的机会,不仅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从程序上的科学性,也体现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正性。 申请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这是一个时效性规定。如果申请人超过了15日才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同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不可诉的。 劳动能力是人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包括体力和脑力两个方面,是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即法律上所指的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丧失者意味着其不再具有劳动的能力。 在法医学实践中常需要对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及伤害案件中的受伤者、患有精神障碍者进行劳动能力的评定。我国目前已有较为完善的各类评定标准,例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职工非因工伤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等,其中均有关于智力和精神伤残所致劳动能力丧失的标准。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是根据其完成公益性劳动的可能性来进行评价。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复议,劳动能力鉴定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
[律师回复]
1、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 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2、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综上可知,申请进行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为工伤医疗期后的1个月到24个月,但最长不能超过36个月。更多工伤鉴定方面的知识,你可以继续关注我们律图网站后期推出的相关文章,然后进行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存在法律疑问的话,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会尽快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7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申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如何申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劳动能力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广州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办理地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2楼 8、9号窗口 【办结期限】:6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鉴定对象】: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或工作人员。 一、办理条件 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的职工。 二、办理程序 1、凡被确认为工伤的职工,其用人单位须在受伤职工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2、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由用人单位填写《鉴定表》一式四份,用人单位医务室有关医师(士)或劳鉴会负责人应在表中填写受伤职工病伤情况及医疗经过,并签名及加盖公章。表上须贴工伤者小一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并加盖用人单位劳动或人事部门的骑缝公章。 3、工伤职工持《鉴定表》到工伤鉴定的指定诊断医院作检查诊断。 4、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医院对工伤职工作出的诊断结论提出鉴定意见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送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 四、办理时限 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在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初步鉴定意见后,送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鉴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事故中,劳动能力能力鉴定是怎样鉴定的?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
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的标准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个等级。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其受损伤的组织器官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而不能执行其应具备的功能,需有特殊的医疗依赖,需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离开这种特殊的环境,受害者就会发生死亡或无法生活。例如,植物状态、高位截瘫、重症肌无力等。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损伤或疾病造成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或明显畸形,使受损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需一般性医疗依赖及有时需要他人帮助,脱离这种环境有可能危及生命。例如偏瘫、中等程度的智力低下、频发性的癫痛等。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大部分缺失或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生活能够自理,能参加一般性劳动,对医疗等无必须的依赖性。例如一眼缺失、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等。
(四)小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外伤致人体解剖结构和生理功能损害,造成器官部分缺失或轻度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或无功能障碍,无任何医疗依赖。生活完全能够自理,能参加大多数劳动,对某种专长劳动对功能有一定影响。例如一指缺失、踝关节功能轻度障碍,一耳听力下降、一眼低视力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会报销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