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用房拆迁对承租商户有哪些补偿
在遭遇店铺租赁的困境时,被拆迁的商铺业主能够获取的补偿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商铺价值补偿金,这部分补偿金是根据商铺在拆迁前的价值来确定的;
其次是搬家费用,因商铺迁址而产生的额外开支,有时也会被算作补偿之列;
此外,还有对由此次商铺重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如安置费以及停产停业等原因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追溯到商铺拆迁补偿金的归属问题上,当商铺业主与其承租方签订备案清楚且完备的租赁协议并成功办理对应营业执照之后,即使面临拆迁情况,业主也是有资格获得该项补偿的。
然而,若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金相对固定或基于双方协商订立标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租赁关系因为商铺拆迁需要终止时,业主应与承租方亲自协商解除租赁关系,此时拆迁方将会向业主提供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
其中,补偿方式通常采取货币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
(拆迁商铺的市场交易均价再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解商铺的建筑面积。
另外,拆迁方也可能同意通过调换房产来解决租赁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商业房延期交房能否退,要看情况:
1、如果房屋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购买者有权申请退房。即若能证明卖方有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在该情况下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2、但如果购买者只是单纯的后悔不想要的情况,一般很难退。实际上房屋买卖合同已经事实成立了的话,无正当理由退房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业用房拆迁对承租商户有哪些补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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